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永宁县审批 (略) 项 (略) 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准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吨反刍饲料项目 | 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镇闽宁产业园二期 | (略) | 宁夏 (略) | 项目代码:2405-#-04-01-#。项目位于永宁县闽宁产业园二期。项目总用地面积#m2,主要新建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他附属设施,购置等设备,设置1条反刍饲料生产线,设计年产牛、羊配合饲料#t。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21.#元,占总投资的2.44。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机械尾气。通过设置封闭围栏、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等措施,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蒸汽发生器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工艺生产过程中玉米卸料、清理粉尘均经脉冲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粒料、粉料、草粉投料粉尘均经脉冲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添加剂投料、玉米下料、粒料清理、下料粉尘均经脉冲 (略) 理后,由1根38m高排气筒排放(DA003)排放;1#粉碎机粉碎粉尘、2#粉碎机粉碎粉尘均经脉冲 (略) 理后,分别由1根38m高排气筒排放(DA004、DA005排放)排放;小料投料、粉料清理、下料、粉碎机下料、混合、下料粉尘均经脉冲 (略) 理后,由1根3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制粒粉尘经脉冲 (略) 理后,由1根3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包装、草粉下料、筛分粉尘均经脉冲 (略) 理后,由1根38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排放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蒸汽发生器配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限值后,由1根38m高排气筒(DA009)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2001)小型标准限值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盥洗废水泼洒抑尘。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蒸汽发生器排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及闽宁 (略) 理厂接管标准后与蒸汽发生器一 (略) ,最终排入闽宁 (略) (略) 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人为噪声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混合机和振动筛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和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置;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部门指 (略) 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餐厨垃圾、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杂质、除铁杂质、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油泥)和危险废物(废机油、质检废液)。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 (略) 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资质单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库(10m2),其中清理杂质由环卫部 (略) 置,除铁杂质、废包装材料作为可回收资源出售给废品回收站,废反渗透膜定期更换后由生产厂家回收,油泥交由餐厨垃圾资质单 (略) 置;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10m2),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危废暂存间库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中的相关标准及要求设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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