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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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评标办法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供排水建设项目四期( (略) 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国际社区、碧桂园假日半岛和北部万 (略) 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略) (略) 受(项目单位) (略) 清城区 (略) 、(牵头单位) (略) 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服务中心委托,对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供排水建设项目四期( (略) 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国际社区、碧桂园假日半岛和北部万 (略) 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一期))设备及工器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澄清: 原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监督机构: (略) 清城区住房和城乡 (略) 场管理股 电话:0763-* 现澄清为: 招标监督机构: (略) 清城区 (略) (略) 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服务中心 电话:0763-* 0763-* 若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澄清文件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项目单位) (略) 清城区 (略) (牵头单位) (略) 清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略) (略) 日期:2024年2月23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