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区主干道亮化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本招标略区主干道亮化工程已由X略以浦发改审[2017年#月#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X江滨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X江滨略,招标代理机构为X略有限公司。略条件,略。
2. 略范围
2.1项目名称:略区主干道亮化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略区。
2.3建设规模:X重点区域金浦大道、X大道合计长9.7公里沿街约150栋略分绿化植物夜景工程。概算总投资2824.47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2530.54万元。
2.4招标范围: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建设对金浦大道沿线主略夜景工程改造提升,对X大道沿线等主要建筑、桥梁、略新建夜景工程施工。从方案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并投入使用及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该项目招标范围含夜景照明及电缆、远程控制、配电等配套工程。项目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的配合服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略人操作等后续服务工作;项目施工内容:略示范围内的灯饰施工,包括从材料(设备)采购、制作直至安装到位、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常使用(含保修期)的略有工作内容。
2.5工期要求:
2.5.1设计周期:15日历天,①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历天内提交优化后的方案设计;②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设计审定及相关资料提交后5日历天完成;③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定稿后5日历天完成。在各阶段设计期间中标人需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
2.5.2施工工期:25日历天,于2017年#月#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2.6质量要求:
2.6.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略业标准,略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6.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照明工程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略门核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方: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②施工方:略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是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3.略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电气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由设计方派出。
3.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由牵头人派出。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家数仅限为2家且只允许由分别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并应由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和一份授权书(证明略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只有牵头人可以支付费用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6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略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完成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内建安造价≥2000万元的亮化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
3.7财务状况:不适用。
3.8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略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略分。
3.9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做好福略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略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2)根据最略、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略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略出具的(应包括联合体双方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略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且在有效期内。(3)根据闽建【2016】5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工程投标。
3.略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 * 到新的X市工略报名。略址:http:/ *** 。网上略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X市工略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 。
4.2 略文件,略文件。投标略在企业略上支付标略支付,略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在X市工略网(http:/ *** )略,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 * 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 *** ) 进行招标资料的下载。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材料请至X略购取,售后不退。地址:X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
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 * 万 * 仟元整(¥ ## .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月#日X时间17: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略转帐、略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指定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X公略
略:X农村略
账 号:9080 5250 6001 0000 0128 86
说明:略文略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略负责。
②X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X省公略开具的“X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X市工略开具的“X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提交单位应为联合体牵头人。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X时间2017年#月#日08时3略络上传至X市工略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开标时间:X时间2017年#月#日08时30分。
7.3开标地点:X工略-X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7.4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身略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X江滨略
地址:X绥安镇X路277号
邮编: ##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X略有限公司
地址:略区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1107室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孙美良
招略所名称:X工略
地 址:X金浦大道景泰园C幢二楼(浦邑基督教堂旁)
监督单位:略 ##
X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