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覃塘禽畜业屠宰及农副产品生鲜分拣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略) 覃塘区覃塘街道大郭村。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主要包括禽畜业屠宰(如禽类及畜类屠宰自动化厂房、生鲜分拣恒温车间、排酸冷库、冻库、入场消毒用房、发电机房等设备建设,供水、排水、供电工程等公用工程建设,以及除臭措施、污水处理站、集污池、尾水贮存池、无害化处理系统、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环保、养殖合作社基础设施、养殖合作社大棚、自动化投料设备、养殖配套设备)等工程建设。鸡鸭年屠宰量达*羽,生猪屠宰量*头,肉牛屠宰量*头。
二、建设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 (略) ;
通信地址: (略) 覃塘区覃塘街道大郭村;
联 系 人:何一满;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三、环评单位概况
环评单位:广西宝千 (略) ;
通信地址: (略) 港北区贵城镇金港大道美嘉宝花城C幢75号;
联 系 人:黄美辉;
联系电话:*;
邮 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以登录本公示下载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提交。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4年9月2日 (略) 公开。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单位: (略)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