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略) 政和县应急一体化卫星便携卫星站建设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南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第一部分: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双模卫星通信系统 | 迅翼FL60P-E | ▲1、天线形态:平板天线; 2、工作频率:下行10.70~12.75GHz;上行13.75~14.50GHz; 3、卫星通信便携站一体化集成BUC、LNB、Modem、天线面、伺服电机、WiFi,控制显示等,使用时无需组装,设备展开即可搜星使用; 4、等效口径≥0.6米; ▲5天线增益:接收:≥36.*@*1.05GHz;发射≥36.*@*4.5GHz;提供具有CNAS或者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6、BUC输出功率:≥16W; 7、LNB高频头、BUC功率放大器内嵌安装于便携站天线面中; 8、对星方式:一键自动对星,同时具备手动对星功能, 9、具备手动辅助搜星调节机构,通过手动调节结构可以微调便携站的方位、俯仰及极化,投标时提供实物图和承诺函等证明材料; ▲10、搜星模式:同时具备调制解调器模式、DVB模式和信标机模式,三种搜星模式,并可通过APP选择相应搜星方式,提供APP操作页面截图; ▲11、防护等级:≥IP67,提供具有CNAS或SMA标识的检测报告; 12、卫星终端重量≤18公斤,可装于一个背包内,单人背负; ▲13.内置两个电池插槽,可同时内置两块电池;支持电池热插拔及热更换, 单个电池工作时间≥3.5小时,投标时提供实物图、彩页和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并在中标后提供样机进行验证; ▲14、单电池容量不低于350Wh,提供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复印件; ▲15、为满足应急装备跨区域紧急调度需求,便携站电池应按照国际航空协会《危险品规则》63版相关标准制造,提供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电池鉴定证书复印件; 16、具备不少于两个标准RJ45网络接口,可插入RJ45接口网线,便于在应急现场临时更换任意标准网线; 17、为便于运输和携带,卫星通讯便携站设备携具应提供背包和轮式运输箱; ▲18、辅助对星:手机APP辅助对星软件支持安卓和IOS两种系统,提供辅助对星软件APP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包含安卓和IOS)复印件; ▲19、便携站具备抗振动能力满足GJB 150.16A-2009 振动试验要求,提供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振动试验检测报告; 20、卫星便携站抗盐雾能力满足GJB 150.11A-2009 盐雾试验要求,提供具备CANS或CMA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盐雾试验报告复印件; 21、在海拔4500米以上能正常工作,通过低气压试验,提供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振动试验检测报告; ▲22、便携式站通过温度冲击试验,测试结果符合GJB 150.5A-2009相关要求;最低测试温度不高于-45℃,最高测试温度不低于+55℃提供具备CNAS或CMA标识的振动试验检测报告; 23、 内置调制解调器1技术指标: 1)可接入Ku高通量卫星; 2)网络拓扑:①前向:DVB-S2X/ACM,DVB-S2/ACM;②反向:自适应TDMA; 24、 外置调制解调器2技术指标: 24.1符合国家应急管理部相关建设规范要求,可实现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卫星链路的直接互联互通,满足各种卫星通信系统的音视频、话音、数据等业务的传输需求;具备业务与网管双信道。 24.2.工作频率:不小于950MHz~2150MHz范围; 24.3.业务传输速率:64Kbps-10Mbps; 24.4网管传输速率:≥256Kbps; 24.5业务调制解调方式:至少包含BPSK、QPSK、8PSK、16APSK、16QAM调制方式; 24.6网管调制解调方式:至少包含QPSK; 24.7业务信道编译码:支持卷积编码、卷积级联Reed-Solomon码、LDPC、TPC; | 套 | 1 | 第二部分: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应急通信服务 | 1、提供指挥高度服务:完成卫星通信设备调测服务,确保设备可及时接收实时信息,监视现场情况,实现语音、图像、文字数据的双向通信,完成对应急现场实施指挥调度。 2、现场信息采集和处理调测服务: 确保应急设备可以在各种复杂环境、能够采集应急现场图像、声音、文字等信息,并完成编辑、发送指挥信息能力。 3、在极端情况下应急设备信号调测服务,确保应急通信信号(包含语音和图像和文字)可以及时传送。 4、保障基站搬迁过程中用户通信的连续性和服务的稳定性。 5、提供时间和地点上的不确定性、业务紧急性、网络构建的快速性能力。 6、提供7*24小时及时响应服务能力。 | 项 | 1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第一部分的最高限价为759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第二部分的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本项目计划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前向业主来函建议后向供应商,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尽快交付使用,根据《关于明确单一来源采购事项适用情形、业务场景和决策依据相关要求的通知》(中电信闽〔2019〕88 号)场景(17),因此拟建议采用单一来源定向谈判方式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政 (略)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0日,共3天。 [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起始日应为公示发布第二天,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假日。][A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范女士】,【0599-*】[采购项目经理/招标代理项目经理]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先生】,【0599-*】[本单位异议归口管理员] 【异议接收邮箱:【*@*hinatelecom.cn】[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A2]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仅适用于未使用MSS系统的项目]】 [A3] 采购人: (略) 南平分公司 日 期: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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