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6日我部共受理了2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28日。
联系电话:010-*(水利部行政审批受理中心)
传真:010-*
通讯地址: (略) 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
序号 | 水土保持方案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新疆准东(奇台)民用机场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奇台县金穗 (略) | 广东 (略) | 2023年1月6日 |
2 | 新建南昌经景德镇至黄山铁路(安徽段)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 | (略) | 皖赣 (略) | 黄河勘测规 (略) | 2023年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