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4日拟对林州市工务铁路器材制造有限公司铸件10000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工务 (略) 铸件10000吨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 (略) 龙安北路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一楼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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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
(略) 工务 (略) 铸件10000吨技改项目 | (略) (略) 安姚公路西段路南 | (略) 工务 (略) | (略) 波光 (略) | 使用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车间改造和新设备安装、调试,保留了原项目的办公楼、机加工车间和电炉、部分机床、锯床、井式热处理炉,新增天然气加热炉、离心浇注机、液压机、机械手等设备,同时对原项目铸造车间进行改造。建成后,主要生产工艺:熔化→浇注→脱模→天然气加热→锻压→退火→机加工→成品。 | 废气:电炉投料、倒包和熔化、天然气加热炉和浇注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涂模、湿式机加工(锯切、顶头机加工)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抛丸废气采用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打磨、焊接、干式机加工(导板加工)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全厂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符合《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符合《 (略) 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 号)要求。 废水:电炉冷却水使用冷却塔进行循环冷却,冷却水不外排,使用过程中按需补充新鲜水即可;脱模剂稀释用水在生产过程中全部自然损耗;生活废水托原有项目化粪池进行处理,由于本项目所在区域暂未铺设污水管网,本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由企业进行清掏。 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绿化。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固废:浇冒口和报废铸件,回用于电炉作原料使用,不外排;炉渣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黑砂、除尘灰、废脱模剂桶,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