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块概况
调查地块位于 (略) 望江县,包含5个部分,分别为地块3、地块4、地块5、地块6、地块7。调查地块视作整体,四至范围:北至居民区XXX,东至耕地,西至水塘、耕地,南至耕地、水塘。地块总占地面积约1749.45m2,约合2.62亩。
2、污染识别
项目组通过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历史使用情况调查。确定调查地块历史上为耕地、抛荒地,无工业企业存在。现场踏勘结果:地块已进行硬化,村民活动中心、两处公共厕所、活动广场、文化广场已建设完成。地面土壤有少许部分裸露,未发现污染,现场无异味。
地块周边500m主要为居民区、地表水体、耕地等。历史及现状均无重点排污生产企业活动,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本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亦无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潜在污染源,基本判断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为保证调查结果准确性,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调查增加了现场土壤样品快速检测。本次监测布设7个点位。项目地块分为5部分,每一个地块内布设1个快速检测点位。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其中地块4、地块6地面已完全硬化,故在它们的边界处布设一个快速检测点位;地块3、地块5、地块7地面未完全硬化,在布设点位时绕开硬化地面,将监测点位布设在未经扰动的土壤处;另在地块外布设2个监测点位。
根据现场快筛检测结果,重金属镍、铜、砷、镉、汞、铅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铬、锌低于《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地方标准》(DB4403/T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根据现场PID快速检测,各土壤点位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数值较低,在0~0.1ppm范围内。
3、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该地块历史上未曾作为工业生产企业用地,无工业固废储存、地下储罐、地下输送管道。综合以上资料,调查地块内不存在潜在污染源。通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现场快速检测,调查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综上所述,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