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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评估及更新规划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1)
项目所在地区: (略)
一、招标条件
本长宁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评估及更新规划研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00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发展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单 (略) 区西部,总用地面积约 1.7 平方公
里,东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为重点商务楼宇更新项目集聚范围。同时考虑与周边协调范围的关系,协调范围东
(略) , (略) , (略) ,北 (略) ,为整体规 (略) 设计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宁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评估及更新规划研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长宁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评估及更新规划研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09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营业执
照(复印件);(2)资质证书(复印件);(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黄 (略) 763 号 11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黄 (略) 763 号 1102 室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长宁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评估及更新规划研究项目,目前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
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长宁区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评估及更新规划研究项目
项目地址: 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单 (略) 区西部,总用地面积约 1.7 平方
公里,东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为重点商务楼宇更新项目集聚范围。
同时考虑与周边协调范围的关系,协调范围东 (略) , (略) , (略) ,北至
(略) ,为整体规 (略) 设计范围。
2、招标编号: /
3、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需求
4、建设周期:详见招标需求
5、服务周期:100 日历天(暂定),服务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和项目建
设进度要求。
6、服务内容: 在评估、策划的基础上,提出片区更新提升策略。特别需要以商务楼宇为重
点,集成联创、设计赋能,形成建筑功能优化方案。充分发挥年代建筑、领馆建筑等资源优
势,塑造风貌特色,体现历史底蕴、营造国际氛围。以核心公共空间为重点,通过绿廊、街
巷 (略) 空间,加强公共空间整体性,提升地区环境品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到 2024 年 9 月 9 日(法
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11:30 时,下午 1:00—4:30 时(北京时间,
下同)持有关资格证明书面文件到黄 (略) 763 号 1102 室购买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仟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
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报名
期间投标人所递交的报名材料如发现携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可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
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上午 10:00 时,投
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黄 (略) 763 号 1102 室。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本*份
4、投标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日内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0 万元整;
提交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支付投标
保证金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 (略)
地 址: 虹桥绿谷 F 栋 7 楼
联系人: 蒋艾丽
电 话: 021-*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明方复兴 (略)
地 址:黄 (略) 763 号 1102 室
联系人:李裕杰
电 话:021-*-817
日 期 : 2024 年 9 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虹桥经济技术开 (略)
地 址:虹桥绿谷 F 栋 7 楼
联 系 人:蒋艾丽
电 话:02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明方复兴 (略)
地 址: (略) (略) 763 号 1102 室
联 系 人: 李裕杰
电 话: 021-*-817
电子邮件: *@*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