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市工 (略) 关于印发〈 * 年 (略) 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促进汽车产业加快发展专题)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工信函〔 * 号)要求,经企业申报、 (略) 门初审推荐、第 * 方机构评审等程序,现提出 * 年 (略) 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废旧 (略) 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计划,并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 * 日至 * 日。
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 (略) 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具体情况和证明材料。反馈意见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无效。
附件: * 年 (略) 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废旧 (略) 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产业试点示范项目)奖励计划.xlsx
(略) 市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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