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市康熙 (略) 侧棚户区改造(曙光路西侧棚户区安置点) (略) 文件答疑
编号:DY-001
各投标人:
现对“ (略) 市康熙 (略) 侧棚户区改造(曙光路西侧棚户区安置点)工程监理”(项目编号:CG-AQ- *** )招标文件的答疑如下:
1、我司获得 *** 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已在 (略) 网站公示,证书尚未发放。请问能否使用 (略) 网站公示截图作为原件证明?
答:答:可以,同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 (略) 可正常查询的各类 (略) 址。
2、招标文件中对于业绩的要求为“承担过建筑群在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监理项目类似业绩”,请问相关10万㎡以上的公共建筑业绩是否符合类似业绩要求。
答:执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为“(1)监理合同;(2)与合同对应的建设单位盖章的监理业务手册[或交(竣)工验收证明或总监信用手册等]。” (略) 市没有总监信用手册,请问 “监理合同登记核销表”(有合同双方及合 (略) 门备案章)是否也可作为业绩证明?
答:执行招标文件!
4、将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32项中第1条规定的“ (略) 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指: * 日~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建筑群在10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监理项目类似业绩”的内容修改为“ (略) 述“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指: * 日~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建筑群在15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监理项目类似业绩”。
(略) 市公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