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略)CG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二类移动监测站
项目序列号 :P(略)AZC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2 19:10: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一项:评审因素中商务分-企业综合能力(12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3.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2分; 4.投标人具有能源管理体系证书的的得 2分; 5.投标企业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运行维护分项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得 2分,否则得0分; 6.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达到 cs1级得1分,达到cs2级及以上级的得 2分。 (注: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分; 2.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分; 3.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的,达到 cs1级得2分,达到cs2级及以上级的得 3分。 (注: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
2 | 第二项:评审因素中技术分-功能与参数基本要求(27分) | 所投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全部满足的得27分。如有不满足,“★”参数或功能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其他的每项扣2分。分值扣完为止,投标响应缺项视同不满足。 | 所投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全部满足的得27分。如有不满足,“★”参数或功能一项不满足扣2分,扣完为止;其他的每项扣0.5分。分值扣完为止,投标响应缺项视同不满足。 | ||||||
3 | 评审因素中技术分-项目实施方案与功能合理性(5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编制整体系统实施方案、组织计划、项目管理方案、项目负责人情况、供货、验收方案进行评分 (1)方案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准确清晰,描述合理、详细、项目负责人情况、内容高于建设需求的得 5 分; (2)方案基本满足建设需求,相对完善的得 2 分; (3)方案描述不够合理、没有针对性、可行性不强的得1分; (4)未提供得本项为0分。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系统实施方案、组织计划、项目管理方案、项目负责人情况、供货、验收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1)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系统实施方案、组织计划、项目管理方案、项目负责人情况、供货、验收方案等内容)可行、有针对性、准确清晰,描述合理、提出创新性、实用性和高效性建议。方案设定完全符合项目需求,提供额外的价值和便利。资源配置和时间安排达到最优状态,能够以最少的资源消耗和最短的时间周期完成项目,方案还包含了完善的监控和评估机制,能够实时跟踪项目进展并调整策略,内容高于建设需求的得5 分; (2)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系统实施方案、组织计划、项目管理方案、项目负责人情况、供货、验收方案等内容)结构清晰,具有详细的执行步骤和风险评估。方案设定符合项目需求。资源配置和时间安排经过精心优化,能够高效利用资源并缩短项目周期。此外,方案还包含了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具有较高的实施效率和成功率的得 4分; (3)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系统实施方案、组织计划、项目管理方案、项目负责人情况、供货、验收方案等内容)结构清晰,关键步骤和内容明确,方 (略) 场调研和用户分析,与项目需求高度匹配。资源配置和时间安排相对合理,规划和定位上较为完善,能够较好地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的得 3分; (4)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系统实施方案、组织计划、项目管理方案、项目负责人情况、供货、验收方案等内容)有一定的框架,但部分细节不够明确。方案设定基本符合项目需求,存在一些方案内容遗漏。实施计划中的时间表和资源配置相对粗略,可能需要在执行过程中进行频繁调整,方案基本可行,但由于细节不足和可能的功能偏差的得 2分; (5)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不限于系统实施方案、组织计划、项目管理方案、项目负责人情况、供货、验收方案等内容)缺乏详细性,内容设定不合理或过于模糊。无法明确判断项目的执行内容。功能需求未 (略) 场调研或用户分析,可能导致采购的货物与实际需求不符。方案在规划和内容定位上存在明显缺陷,难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最终效果的得1分; (6)未提供得本项为0分。 | ||||||
4 | 评审因素中技术分-产品综合性(6分) |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监测测向系统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提供得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以下要求得0分。测试报告要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中标后原件备查): (1)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CNAS标志的检验(测试)报告; (2) 检验报告应按GB/T(略)-2017 《VHF/UHF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开场测试参数和测试方法》,测试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测向灵敏度、测向精度、测向时效等。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测向接收机、监测接收机的检验报告,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以下要求得0分。测试报告要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中标后原件备查。注:检测报告设备型号须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测试指标须到达招标指标要求。如指标达不到招标要求,相应响应技术指标按负偏离扣分。) (1) 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CNAS标志的检验(测试)报告; (2) 检验报告应按GB/T(略)-2015《VHF/UHF频段无线电监测接收机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接收机解调灵敏度、中频带宽、噪声系数、中频/镜频抑制比、相位噪声、二阶截断点、三阶截断点、扫描速度等测试参数和指标。 3.投标人提供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无线 (略) 原子服务接入能力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测试报告应依据《超短 (略) 技术规范》中的33项测试)(提供有效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1.投标人应提供所投监测测向系统的第三方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提供得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以下要求得0分。测试报告要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CNAS标志的检验(测试)报告; (2) 检验报告应按GB/T(略)-2017 《VHF/UHF无线电监测测向系统开场测试参数和测试方法》,测试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指标:测向灵敏度、测向精度、测向时效等。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测向接收机、监测接收机的检验报告,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以下要求得0分。测试报告要满足以下要求(须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注:检测报告设备型号须与投标产品型号一致,测试指标须到达招标指标要求。) (1) 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CNAS标志的检验(测试)报告; (2) 检验报告应按GB/T(略)-2015《VHF/UHF频段无线电监测接收机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接收机频率准确度、中频/镜频抑制比、二阶截断点、三阶截断点、扫描速度等测试参数和指标。 3.投标人提供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出具的无线 (略) 原子服务接入能力检测报告并加盖公章的得2分,不提供或不满足以下要求得0分。(测试报告应依据《超短 (略) 技术规范》中的33项测试)(提供有效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5 | 第五项:评审因素中商务分-业绩证明(10分) |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移动监测站建设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10分 业绩证明材料: ①须提供采购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采购合同须有采购方和供货方签字盖章、含采购清单; 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采购业绩合同原件中标后核查; |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固定监测站或移动监测站),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10分。 业绩证明材料: ①须提供采购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采购合同须有采购方和供货方签字盖章; 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项目验收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④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6 | 第六项:交货时间或供货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交付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开展竣工验收 | 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交付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开展竣工验收 | ||||||
7 | 第七项:补充商务要求 | 补充内容 |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特种车辆的上牌,缴纳车辆购置税及车辆保险由中标人负责,具体的保险类别由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在购买。 |
更正日期 : 2024-10-17 16:59: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铜仁无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场无线电管理大楼
联 系 方 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泰 (略)
地 址: (略) (略) 金 (略) 内建勘大厦16楼1-9号
联 系 方 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玉瑶、敖伟华、张健
电 话: 0851-(略)-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