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海金陵路农贸市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苏海 (略) 场项目已由 (略) 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备〔2022〕3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 (略) 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
江苏信德 (略) 受连云 (略) 场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苏海金陵路农贸市场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报名条件的审计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赣榆区青口镇金海路南侧、金陵路西侧。
2.2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为22441.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39.61㎡(包含办公楼9050.45㎡、社区服务中心1011.39㎡、商业2105.84㎡、菜场1655.83㎡及配套用房316.1㎡),地下室建筑面积8301.60㎡(其中地下人防工程面积1992.46㎡)。
2.3招标范围:苏海 (略) 场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参与图纸会审、合同谈判、工程计量、变更、签证、索赔,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出具各阶段审计结果报告,出具周报、月报、半年报、年报等工作)。
2.4服务期限:48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从项目进场施工开始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一审),随工程建设进度完成项目审计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不论因何原因造成的服务期延长,不另增加服务费用。
2.5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建安费按7800万元计取,本项目要求按费率报价,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收费不得高于《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收费标准的40%,跟踪审计费用仅计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的基本费和驻场费,竣工结算审核仅计取工程结算审核的效益费,超过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土建专业);
3.5拟投入项目组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组一级造价工程师人员数量不少于3人(其中土建专业2人,安装专业1人)。
3.6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7类似业绩要求:
3.7.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两项合同投资额4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审计业绩;
3.7.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4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审计业绩。
注:(1)上述审计业绩包括公共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结算审核或同时包括跟踪审计及结算审核项目业绩;
(2)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造价咨询合同、跟踪审计报告(或审定单)等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
(3)若上述提供资料体现不出工程内容、投资额等需要明示内容的,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4)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5)同一项目不同标段仅按一个项目累计计算,同一个项目只能计取一次。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取。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0其它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
(3)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江苏 (略) 集采平台报名后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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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联系人:滕工,联系电话:0518-*。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 (略) 集采中心网站线上报名,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报名的,由此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日15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403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 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7.1.2 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含20家)家时,采用以下两种评标入围方式,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平均值以下8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本次招标执行苏建招办【2017】7号文及苏建招办【2019】2号文: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的,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7.2评标标准:
评分方法如下:
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商务标得分:
(1)评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2)评标价每低于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 (略) 集中采购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 (略) 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 (略)
地 址: (略) 赣榆区和安大厦 地址: (略) 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邮 编:* 邮编:*
联系人:滕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518-* 电 话: 0518-*/*
邮 箱: / 邮 箱:*@*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