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略) 关于对天津 (略)
新建塑料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拟作出审批决定
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略) 八里台镇国家农业 (略) 科技大道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天津 (略) 新建塑料零部件项目 | 天津 (略) | (略) (略) 北闸口 (略) 广惠 (略) (略) 口往东约110米 | 天津玺丽 (略) | 天津 (略) 拟投资* (略) (略) 北闸口 (略) 广惠 (略) (略) 口往东约1 (略) (略) (略) 渤海运输队(刘宝忠)现有闲 (略) 进行天津 (略) 新建塑料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本项目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注塑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年产*件塑料零部件。 |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冷却塔定期排水,生活污 (略) 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汇同冷却塔定期排 (略) 污水总排 (略) (略) ,最终进入咸水 (略) (略) 理。本项目排放污水水质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 (2)废气 本项目医疗器械塑料零部件万级净化车间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注塑机上方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新风过滤系统初、中、高效三级过滤后再进入净化车间,极少部分废气通过门窗无组织排放;医疗器械塑料零部件*级净化车间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正压净化车间排风系统集中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极少部分废气通过门窗无组织排放;汽车塑料零部件注塑车间注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净化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 本项目建设后P1、P2排气筒TRVOC、非*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苯、*苯、苯*烯、*烯腈、氨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苯、苯*烯排放速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1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限值。P1、P2排气筒经等效后,TRVOC、非*烷总烃排放速率仍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塑料制品制造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项目厂界非*烷总烃、*苯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苯、苯*烯、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表2恶臭污染物、臭气浓度周界环境空气浓度限值。厂房外非*烷总烃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建设后北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限值要求,南侧、东侧、西侧厂界噪声昼间、夜间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边角料及废模具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含油沾染废物、废油桶、废液压油、废机油、空调机组废过滤器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生 (略) 管理部门 (略) 理。本项目固 (略) 理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较低,落实本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一套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本项目环境风险水平可防控。 | 无 | 2024.11.27-2024.12.03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