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衢江区全旺镇全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集 (略) (略) 衢江全旺镇全旺村( (略) 1-60号摊位)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
(摊位面积平均约2平方米/个,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租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二、特别约定:
1.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经营范围:招租摊位按对应限定经营范围经营(如水产摊位仅限用于经营水产),临时摊位仅限经营蔬菜。
3.租赁年限:本次招租所有摊位租赁年限均为1年,租金租期内不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均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5.成交原则:采用线上(网络)竞价,首年租金出价最高者取得租赁权。(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
6.如标的由非原承租人竞得的,由出租方负责摊位的清场工作,将摊位完整且无纠纷的移交给新承租人使用。标的交付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如出租方逾期未能交付给新承租人使用的,新承租人可选择终止本次挂牌竞价成交的《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终止后,出租方退还新承租人已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新承租人也可选择等待标的交付,租期自标的交付后次日起开始计算。
7.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擅自转租。
8.承租人在摊位经营过程中不允许将经营的产品堆放于摊位地面,不允许占用公共区域用于摊位经营。
9.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各种税(费)、水、电、气、通讯、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10.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若承租人需税务专用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11.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12.其他事项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 (略) (略) http://**)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注册账号时填写登记的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 (略) 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账方式交纳(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
五、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17时整报名、挂牌截止,2024年8月13日10 (略) (略) http://**) (略) 络竞价。
咨询电话:0570-* 程女士
公司地址: (略) 柯城 (略) 39号109室
附件: (略) 衢江全旺镇 (略) 场43号摊位公开挂牌招租竞价规则(二次挂牌).doc
衢江区全旺镇全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略)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略) 两山 (略) )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