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17—5月24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2024年5月29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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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船山 (略) 1 (略) 船山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环评批复文件全本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遂船环评〔2024〕12号 | 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2 | (略) 船山区南北堰灌区新建及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遂船环评〔2024〕13号 | 见附件 | 2024年5月17日 |
3 | 关于四川铄泽科技汽车内外装饰零部件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遂船环评〔2024〕14号 | 见附件 | 2024年5月21日 |
4 | (略) (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污水处理再生利用设置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遂船环评〔2024〕15号 | 见附件 | 2024年5月22日 |
5 | 关于遂宁至重 (略) (四川境)扩容工程项目ZCB2合同段1#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遂船环评〔2024〕16号 | 见附件 | 2024年5月24日 |
(略) 船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