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K*9
修改原招标公告第3.1条,原招标公告: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3年以内同类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结算额,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效业绩(需附已完工程结算证明材料)),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相应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3年以内同类工程业绩(近3年内完成的同类工程结算额,投标文件必须附有效业绩(需附已完工程结算证明材料)),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有相应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