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 :*
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
表一 验收项目概况
表二 工程建设情况
表三 环境保护设施
表四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表五 验收监测内容23
表六 质控措施
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附件 1 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项目用地证明
附件 4监测数据报告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关系图
附图 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及雨污管网图
附图 4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图
I
表一 验收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浠水 (略) |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蔡河镇汪家坳村 | |||||
法人代表 | 章细权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项目性质 | 新建√ | 改扩建 | 技改 |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
主要产品名称 | 建筑用砖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PC砖1000万块 |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PC砖800万块 | |||||
环评时间 | 2022年 5 月 | 开工日期 | 2022年7月 | |||
投入试生产时间 | 2022年 9月 | 现场监测时间 | 2023年 3月 17-18日 | |||
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湖北黄达 (略) | |||
投资总概算 | 116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50万元 | 比例 | 4.31% | |
一期实际总投资 | 900万元 | 一期实际环保投资 | 30万元 | 比例 | 3.33% | |
项目由来 | 浠水 (略) 成立于 2020年8月10日,注册地位于浠水县蔡河镇汪家坳村。经营范围:建材批发:塑钢及铝制材料加工、安装、销售;建筑材料半成品加工;水泥、砖、石子、钢材、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装饰装潢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产品、普通机械加工兼零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 3月,浠水 (略) 委托湖北黄达 (略) 编制了《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续表一验收项目概况
验收工作由来 | 2022年6月13号,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关于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审〔2022〕32号); 2023年4月,浠水 (略) 开始开展自主环保竣工验收工作,并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现场进行采样监测,委托黄冈 (略) 编制《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
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 | 2023年3月 17日-3月 18日,公司委托湖北 (略) 对项目进行现场采样监测,并出具监测数据报告。 2023年 4月,黄冈 (略) 完成了《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一期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
验收范围 | 本项目属于一期新建项目,项目本次验收范围是本期项目阶段建设的主体工程 1栋1F厂房、1栋1F办公楼,设有办公室、食堂和员工宿舍。产品生产线以及配套建设的公辅工程、污染防治“三同时”工程等。 |
续表一验收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01 月 01 日修订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01 月 01 日修订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订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年 09 月 01 日修订实施; 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2021年 01月 01日修订实施。 |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 1、中华人民 (略) 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 11月 29 日发布,根据 2017 年 07 月 16日《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 年 10 月 01 日施行; 2、中华人民 (略) 令第 682 号《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 2018 年第 9 号),2018 年 05 月 15 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 号; 7、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2020 年 12 月 13 日。 |
续表一验收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1、《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关于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浠环审〔2022〕32号)(见附件 1)。 | ||||||||||||||||||||||||||||||||||||||||||||||||
验收监测标准标号、级别 | 环境质量标准: | ||||||||||||||||||||||||||||||||||||||||||||||||
分类 | 标准名称 | 适用类别 | 评价对象 | ||||||||||||||||||||||||||||||||||||||||||||||
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二级 | 项目所在区域 环境空气 | ||||||||||||||||||||||||||||||||||||||||||||||
地表水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 Ⅲ类 | 项目所在区域 地表水 | ||||||||||||||||||||||||||||||||||||||||||||||
声环境 |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2类 | 项目所在区域 声环境 |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表二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名称: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浠水 (略) (详见附件 2 项目营业执照);
建设地点:浠水县蔡河镇汪家坳村,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表 2-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建设单位:浠水 (略) (详见附件 2 项目营业执照);
建设地点:浠水县蔡河镇汪家坳村,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表 2-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分类 | 名称 | 环评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制砖车间 | 新建1栋1F厂房,位于厂区东侧,建筑面积500m2,长*宽*高=25m*20m*10m。配套制砖生产线1条。 | 新建1栋1F厂房,配套制砖生产线1条。 | 一致 |
碎石车间 | 新建1栋1F厂房,位于厂区西侧,建筑面积800m2,长*宽*高=40m*20m*10m。主要设置碎石生产线1条。 | / | 二期建设内容 | |
储运工程 | 原料堆场 | 位于碎石车间南侧,用于尾矿堆放。 | 用于原料堆放 | 一致 |
半成品堆场 | 位于碎石车间北侧,用于堆放半成品碎石(瓜米)。 | / | 二期建设内容 | |
仓库 | 位于碎石车间北侧,主要用于存放半成品石粉及PAC等。 | / | 二期建设内容 | |
成品堆场 | 位于制砖车间南侧,用于堆放成品砖。 | 位于制砖车间南侧,用于堆放成品砖。 | 一致 | |
筒仓 | 2个(100t和50t各一个),均位于制砖车间东侧,用于水泥暂存。 | 2个(100t和50t各一个),均位于制砖车间东侧,用于水泥暂存。 | 一致 | |
辅助工程 | 办公楼 | 1栋1F,位于厂区东侧,占地面积400m2。设有办公室、食堂和员工宿舍。 | 1栋1F,位于厂区东侧,占地面积400m2。设有办公室、食堂和员工宿舍。 | 一致 |
公用工程 | 供水系统 | 当地供水管网 | 当地供水管网 | 一致 |
排水系统 | 雨污分流。生产废水(洗车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田肥田。 | 雨污分流。生产废水回用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田肥田。废水不外排。 | 一致 | |
供电系统 | 当地供电系统 | 当地供电系统 | 一致 |
续表二 工程建设情况
续上表
续上表
分类 | 名称 | 环评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环保工程 | 废水 | ①生产废水(洗车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生产(洗车槽容积为4m3,规格:L×W×H=2m×2m×1m;沉淀池容积为10m3,规(L×W×H=5m×1m×2m); ②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田肥田; ③初期雨水经雨水池(雨水池容积为400m3,规格:L×W×H=16m×5m×5m)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 生产废水回用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 | 一致 |
噪声 | ①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②采取密闭生产措施,对于破碎机、振动筛等强噪声设备置于车间,车间墙体使用隔声材料。 | 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采取密闭生产措施,对于破碎机、振动筛等强噪声设备置于车间,车间墙体使用隔声材料。 | 一致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①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②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 ③筒仓粉尘经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④装卸粉尘通过采取棚化、三面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⑤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路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轮胎冲洗、运输车辆帆布覆盖上路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⑥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 ①筒仓粉尘经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②装卸粉尘通过采取棚化、三面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路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轮胎冲洗、运输车辆帆布覆盖上路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 原环评工艺通过购买尾矿加工生产碎石瓜米,实际生产直接外购碎石瓜米原料不存在有组织废气 |
固体废物 |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③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②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 ③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④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一致 |
续表二工程建设情况
2.2 项目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 8 人,均在厂区食宿;
项目工作制度:项目年工作 270天,一天 1 班制,日工作 8 小时。
项目产品方案
表 2-2 产品方案一览表
表 2-4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目年工作日270天,每天工作8小时,生活用水量1.2m3/d(324.m3/a))。
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废水不外排。
2.2 项目劳动定员
项目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 8 人,均在厂区食宿;
项目工作制度:项目年工作 270天,一天 1 班制,日工作 8 小时。
项目产品方案
表 2-2 产品方案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环评产量 | 实际产量 | 去向 |
1 | PC砖块(包括建筑用标砖、七分头砖等) | 万块/a | 1000 | 800 | 外售 |
- 项目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序号 | 原料名称 | 环评用量 | 实际用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尾矿 | 25000 | / | t/a | 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直接外购碎石瓜米 |
2 | 碎石 | / | 2200 | t/a | 外购 |
2 | 水泥 | 3000 | 3000 | t/a | 外购 |
3 | PAC | 6 | 6 | t/a | 外购 |
4 | 电 | 100万 | 4800 | kW·h/a | 市政电网 |
5 | 水 | 12023.25 | 6562.5 | m3/a | 市政给水管网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环评数量 | 实际数量 |
1 | 免烧制砖机 | 6-15B | 1台 | 1台 |
2 | 搅拌机 | / | 1台 | 1台 |
3 | 水泥筒仓 | 50t | 1个 | 1个 |
4 | 水泥筒仓 | 100t | 1个 | 1个 |
5 | 装载机 | LM500FV | 1台 | 1台 |
6 | 给料机 | ZSW1149 | 1台 | 1台 |
7 | 颚式破碎机 | PE750*1060 | 1台 | / |
8 | 圆锥破碎机 | YFP1400 | 1台 | / |
9 | 振动筛 | 3YK2470 | 2台 | / |
- 水源及水平衡
- 用水
- 水源及水平衡
- 生活用水:项目员工8人,均在厂区食宿,住宿职工生活用水定额为150L/(人·天);项
目年工作日270天,每天工作8小时,生活用水量1.2m3/d(324.m3/a))。
- 食堂用水:项目食堂就餐总人数按8人计,一日供应三餐,根据GB50015-2003《建筑给
- PC砖加工用水:PC砖原料搅拌过程中需要补充少量水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及本项目原辅料使用量,PC砖加工用水为5000m3/a。这部分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 洒水抑尘用水;洒水抑尘用水量按平均2L/m2·d计,厂区需洒水(道路、堆场)面积约为8000m2,日洒水量约为16m3,洒水天数按照最大量270天计算,则项目洒水量约为4320m3/a,此部分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 车辆冲洗用水:项目尾矿和水泥年用量约28000t/a,外部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运输汽车载量按20t计,年运输270天,则厂区进出车辆约为10辆/a,厂区车辆冲洗主要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冲洗用水量按100L/辆·次计,则冲洗车辆用水量约1m3/d(270m3/a)。
- 车间地面清洗用水:项目生产车间每周需要清洗一次,地面清洗用水量按2L/m2计,项目生产车间需冲洗面积约1300m2,按50周计算,则地面清洗用水量约为130m3/a(2.6m3/次)。
- 绿化用水:本项目绿化面积约为500m2。绿化用水量取2.0L/m2·次,则绿化用水1m3/
- 排水
- 生活废水:废水量按用水量85%计算,则办公生活废水约为1.02m3/d(275.4m3/a)。
- 食堂废水:项目食堂污水产生废水量按用水量85%计算,则食堂废水约为0.51m3/d(137.7m3/a)。
- PC砖加工废水:这部分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 洒水抑尘废水:此部分用水全部蒸发损耗。
- 车辆冲洗废水:该项目无废水产生。
- 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该部分无废水产生。
- 绿化废水:该部分用水全部损耗。
生产,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废水不外排。
续表二工程建设情况
续表二工程建设情况
续表二工程建设情况项目运营期的产污情况一览表见表 2-6。表2-6项目运营期产污情况一览表
表 2-5 项目水平和表(t/a)
图 2-1 项目水平衡图 |
2.8生产工艺流程 图 2-2 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 工艺流程简述: 上料:项目PC砖原料为水泥、碎石(瓜米)和石粉。上料过程会产生一定噪声和粉尘。 搅拌:原料通过配料机配料后通过上料机均匀上料,进入搅拌机搅拌,搅拌的同时加入水。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和噪声。 制砖、养护:搅拌后通过制砖机成型,然后送叠板机进行排砖,最后由由叉车送至养护场地养护。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和不合格品。养护后即可外售。 |
污染类别 | 污染源 | 产生工序 | 主要污染因子 | 去向 |
废水 | 生活污水 | 员工办公生活 | COD、BOD5、SS、氨氮 | 生活和食堂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
食堂废水 | 食堂 | COD、BOD5、SS、动植物油 | ||
废气 | 筒仓 | 水泥贮存 | 颗粒物 | 筒仓粉尘经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
扬尘 | 运输、堆场 | 颗粒物 | 生产车间地面硬化、定期清扫车间地面;堆场定期洒水降尘;成品运输车辆应用帆布覆盖上路;进出车辆通过洗车池清洗轮胎。 | |
食堂油烟 | 食堂 | 食堂油烟 | 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 |
噪声 | 设备噪声 | 生产设备 | 机械运行噪声 | 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车间墙体加设隔声材料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 | 员工办公生活 | 生活垃圾 | 交环卫处置 |
一般固废 | 废水处理 | 沉淀污泥 | 回用于生产 | |
生产 | 不合格品 | |||
废气治理 | 收尘灰 | |||
危险废废物 | 设备维修 | 含油抹布 | 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 |
废机油 |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油桶 |
续表二工程建设情况表 2-7 项目与环评报告内容变动分析情况一览表
类别 | 环评内容 | 一期实际情况 | 变更情况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新建 | 一致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蔡河镇汪家坳村 | 浠水县蔡河镇汪家坳村 | 一致 |
主体工程 | 项目建设 2 栋厂房,1 栋办公楼,设有办公室、食堂和员工宿舍。 | 项目建设 2 栋厂房,1 栋办 公楼,设有办公室、食堂和员工宿舍。 | 一致 |
建设规模 | 年产建筑用砖1000万块 | 年产建筑用砖800万块 | 一致 |
生产工艺 | 给料、破碎-二级破碎、筛分-上料-搅拌-制砖、养护 | 上料-搅拌-制砖、养护 | 碎石瓜米直接外购 |
废水治理措施 | ①生产废水(洗车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生产;②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田肥田;③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废水不外排 | 废水不外排。 | 一致 |
噪声治理 措施 | ①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②采取密闭生产措施,对于破碎机、振动筛等强噪声设备置于车间,车间墙体使用隔声材料。 | 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采取密闭生产措施,对于破碎机、振动筛等强噪声设备置于车间,车间墙体使用隔声材料。 | 一致 |
废气治理措施 | 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其他无组织粉尘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 粉尘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 无碎石工艺,碎石原料外购,无碎石生产过程废气 |
固废处置措施 |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②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③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②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③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一致 |
续表二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的建设性质、建设地址未发生变化,但是部分建设规模、环保措施、生产工艺发生了变更。
变更分析:
1、原环评工程内容:制砖车间、碎石车间(设置碎石生产线)、办公楼、原料堆场、半成品堆场、仓库。验收变动情况:项目碎石车间、原料尾矿用于碎石半成品堆场和仓库暂未建设,碎石直接作为原料外购。不涉及生产工序,不新增产污环节,不新增排污量,不属于重大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项目的建设性质、建设地址未发生变化,但是部分建设规模、环保措施、生产工艺发生了变更。
变更分析:
1、原环评工程内容:制砖车间、碎石车间(设置碎石生产线)、办公楼、原料堆场、半成品堆场、仓库。验收变动情况:项目碎石车间、原料尾矿用于碎石半成品堆场和仓库暂未建设,碎石直接作为原料外购。不涉及生产工序,不新增产污环节,不新增排污量,不属于重大变更。
- 原环评废气治理设施: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于破碎机进料口安装喷淋装置,出料口与皮带的衔接转运处设置帷幔。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验收变动情况:项目尾矿加工生产废气治理设施未建设,项目没有碎石生产线。不涉及生产工序,不新增产污环节,不新增排污量,不属于重大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本项目不涉及重大变更。
表三 环境保护设施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废水不外排。
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田肥田。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洗车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生产。
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1.2 废气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筒仓粉尘经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装卸粉尘通过采取棚化、三面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路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轮胎冲洗、运输车辆帆布覆盖上路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3.1.3 主要噪声源及其控制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1.4 固体废物产生及其控制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污泥、不合格品、收尘灰、降尘粉尘。
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污泥、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品。其中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
项目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手套除外)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属于豁免范围)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生活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田肥田。
生产废水:生产废水(洗车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生产。
初期雨水: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3.1.2 废气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筒仓粉尘经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装卸粉尘通过采取棚化、三面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路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轮胎冲洗、运输车辆帆布覆盖上路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3.1.3 主要噪声源及其控制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1.4 固体废物产生及其控制措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污泥、不合格品、收尘灰、降尘粉尘。
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污泥、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品。其中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
项目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手套除外)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属于豁免范围)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续表三 环境保护设施表3-1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产生、排放情况一览表
3.2 环保管理
3.2.1 环境管理制度
1、项目通过培训员工,来加强员工防火意识预防火灾风险;
2、项目厂区内设置了灭火器、消防栓等火灾处理设施设备,可使员工能够及时处置隐患;
3、在厂区设置标识牌、管理制度牌、提示牌,对员工经警示及安全环保教育。
3.2.2 管理机构
项目环保资料由兼职人员(厂长)进行管理,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与各类设备的统一管理, 制定了适用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制度予以执行。
3.2.3 环境检查
项目施工期及试运营期间,未发生环保投诉、污染纠纷、环保处罚等情况。
固废名称 | 储存位置 | 储存量(t/a) | 处置方式 | 处置量(t/a) | 排放量(t/a) |
生活垃圾 | 垃圾桶 | 1.215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1.215 | 0 |
含油抹布及废手套 | 0.01 | 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0.01 | 0 | |
污泥 | 一般固废间 | 3.81 | 交由石粉企业综合利用利用 | 3.81 | 0 |
除尘器收尘 | 24.298 | 回用于生产 | 24.298 | 0 | |
不合格品 | 95.54 | 95.54 | 0 | ||
废机油 | 危废间 | 0.02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0.02 | 0 |
3.2 环保管理
3.2.1 环境管理制度
1、项目通过培训员工,来加强员工防火意识预防火灾风险;
2、项目厂区内设置了灭火器、消防栓等火灾处理设施设备,可使员工能够及时处置隐患;
3、在厂区设置标识牌、管理制度牌、提示牌,对员工经警示及安全环保教育。
3.2.2 管理机构
项目环保资料由兼职人员(厂长)进行管理,项目实施环境保护与各类设备的统一管理, 制定了适用本项目的环境管理制度予以执行。
3.2.3 环境检查
项目施工期及试运营期间,未发生环保投诉、污染纠纷、环保处罚等情况。
续表三 环境保护设施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未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等相关环保规定,项目已建立污染源档案,并制定污染源常规监测计划。表3-2项目环境监测计划
监测类别 | 项目 | 采样点位 | 采样频率 |
筒仓粉尘 | 颗粒物 | 筒式仓顶排气孔 | 每年一次 |
装卸扬尘 | 颗粒物 | 厂区内 | 每年一次 |
运输扬尘 | 颗粒物 | 厂区内 | 每年一次 |
食堂 | 油烟 | 食堂油烟筒 | 每年一次 |
噪声 | 等效连续 A 声级 | 厂界四周 | 季度一次 |
废水 | COD、BOD5、SS、 NH3-N、动植物油 | 废水排放口 | 每年一次 |
续表三 环境保护设施
4.1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4.1 环保投资 本项目一期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方面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3.33%,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详见下表 3-3 环保投资一览表。 表3-3 环保投资一览表
|
续表三 环境保护设施
- “三同时”落实情况
类别 | 污染源 | 防治措施内容 | 落实情况 | 验收要求 |
废气 | 破碎、筛分粉尘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企业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购买瓜米石,固工艺流程无破碎、筛分以及搅拌。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 |
搅拌粉尘 | 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
筒仓粉尘 | 筒仓粉尘经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 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筒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 ||
装卸扬尘 | 通过采取棚化、三面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棚化、围挡、洒水。 | ||
运输扬尘 | 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厂区路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轮胎冲洗、运输车辆帆布覆盖上路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厂区路路硬化、洒水降尘、车辆轮胎冲洗、运输车辆帆布覆盖上路、加强厂区绿化。 | ||
食堂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规模的标准 | |
废水 |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 | 不外排 |
噪声 | 设备噪声 | 机械设备噪声 | 项目运营产生的各类噪声,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 振、隔声等措施降噪。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类 标准要求 |
固废 | 一般工业固废 | 污泥交由石粉企业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 | 污泥交由石粉企业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 | 合理处置不外排 |
生活垃圾 |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 ||
危险废物 | 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续表三 环境保护设施
表3-5项目环评批复意见及落实情况
表3-5项目环评批复意见及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 | 落实情况 |
1 | 营运期: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搅拌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有组织排放;无组织粉尘颗粒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 已落实: 无组织粉尘颗粒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标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 注: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直接外购瓜米石,固该项目无破碎筛分以及搅拌工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 |
2 | 营运期∶①生产废水(洗车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回用生产;②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周边农田肥田;③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 已落实: 项目无废水外排 |
3 | 营运期∶对机械设备采取密闭生产、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运行车辆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 已落实: 采购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采取密闭生产措施,对于破碎机、振动筛等强噪声设备置于车间,车间墙体使用隔声材料。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东侧外 1m 处、厂界南侧外 1m 处、厂界西侧外 1m 处、厂界北侧外 1m 处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
4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落实: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四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根据上述分析,本评价认为,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略) 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 据此, 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以在拟定地点按照拟定的规模实施。关于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的批复
(浠环审〔2022〕32号)
浠水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
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浠环审〔2022〕32号)
浠水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我局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局作出如下批复:
- 该项目位于浠水县蔡河镇汪家坳村,主要建设办公楼、制砖车间、碎石车间、筒仓、仓库、堆场及公辅设施,购置破碎机、制砖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建设制砖生产线。项目投产后预计年产建筑用砖1000万块。该项目占地面积 13868.89m’,总投资 1160万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与产业政策。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在拟建地点建设。
三、该建设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该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建设单位在
施工过程中须采取以下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合理选择施工期间车辆运输路线;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垃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采用密闭车斗;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等作业;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焦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防止机动车扬尘。
- 该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以及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应设置临
续表四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物料搅拌水和施工场地地面洒水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施工营地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在施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筛分粉尘、搅拌粉尘,筒仓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其中破碎、筛分粉尘须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排放;搅拌粉尘须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有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由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后通过简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须采取棚化、硬化、三面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装卸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厂区和道路须硬化,晴天定期清洁场地并洒水抑尘,须设置轮胎冲洗池,运输车辆须覆盖帆布上路;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要求。
(6)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并合理布局,强噪声源须安装消声器、减震器并采取降噪措施,使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污泥、不合格产品、废机油及油桶、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其中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污泥交由石粉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及油桶交由
(3)该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须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在施工厂界使用施工屏障,并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 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等有关规定。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建筑垃圾、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于建筑废料,有回收价值的部分(如废钢材、包装袋等)进行回收,无回收价值的部分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必须统一收集后作为场地、便道、路堤等的填充材料或定期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该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筛分粉尘、搅拌粉尘,筒仓粉尘、装卸粉尘、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其中破碎、筛分粉尘须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1 有组织排放;搅拌粉尘须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有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由自带脉冲布袋除尘器后通过简式仓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须采取棚化、硬化、三面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装卸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厂区和道路须硬化,晴天定期清洁场地并洒水抑尘,须设置轮胎冲洗池,运输车辆须覆盖帆布上路;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相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标准要求。
(6)该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7)该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置于车间内并合理布局,强噪声源须安装消声器、减震器并采取降噪措施,使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8)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除尘器收尘、污泥、不合格产品、废机油及油桶、含油抹布及废手套。其中生活垃圾、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污泥交由石粉企业综合利用;废机油及油桶交由
续表四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该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与危废暂存间须分开设置,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废暂
- 你单位在生产前一个月必须依法办理排污许可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个月内,最长不超过9个月内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工作,并依法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http://**#/pub-message)向社会公开验收情况。同时接受环境监察机构的日常监管。
-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防止污染及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
表五 验收监测内容
5.1验收监测内容 表5-1验收监测内容
5.2监测点位分布图 图5-1监测点位分布图 |
表六 质控措施6.1 监测分析方法
严格按照本项目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监测分析,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监测分析方法的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分析方法进行监测分析,详见表 6-1。表6-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6.2 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规定,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控制。实验室分析采取质控样品
的测定等措施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严格按照本项目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进行监测分析,排放标准中未规定监测分析方法的按国家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分析方法进行监测分析,详见表 6-1。表6-1监测分析方法一览表
类别 | 监测 项目 | 分析方法及依据 | 分析仪器及型号 | 检出限/灵敏度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1263-2022 | LB-SWYK 十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 0.168mg/m3(采样体积为6000L) |
厂界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 | 0.1dB(A) (灵敏度) |
6.2 监测质量保证措施
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规定,对检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保证和控制。实验室分析采取质控样品
的测定等措施对检测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全程序的质量控制,本次检测按照《大
2、参与本次监测人员均持有相关监测项目上岗资格证书;
3、本次监测所用仪器设备均经计量检定或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4、本次所用监测方法标准、技术规范均为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
5、监测数据和报告均实行三级审核。
续表六 质控措施
表6-2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表6-3颗粒物监测质控结果一览表
表6-2声级计校准结果一览表(单位:dB(A))
校准日期 | 校准示值 | 使用前校准示值 | 使用后校准示值 | 校准前后示值偏差 | 最大标准示值偏差 | 示值偏差允许范围 | 评价 |
2023/03/17 | 94.0 | 93.8 | 93.9 | 0.1 | -0.2 | ±0.5 | 合格 |
2023/03/18 | 94.0 | 93.8 | 93.9 | 0.1 | -0.2 | ±0.5 | 合格 |
监测日期 | 质控方式 | 滤料编号 | 原始质量(g) | 本次质量(g) | 偏差(g) | 误差允许范围(g) | 评价 |
2023/03/17 | 标准滤膜 | 001# | 0.32763 | 0.32768 | 0.00005 | ±0.0005 | 合格 |
002# | 0.31859 | 0.31860 | 0.00001 | ±0.0005 | 合格 | ||
2023/03/18 | 001# | 0.33128 | 0.33129 | 0.00001 | ±0.0005 | 合格 | |
002# | 0.32071 | 0.32074 | 0.00003 | ±0.0005 | 合格 | ||
2023/03/17 | 全程序空白 | 全程序空白-01 | 0.33676 | 0.33677 | 0.00001 | ±0.0005 | 合格 |
2023/03/18 | 全程序空白-02 | 0.30284 | 0.30286 | 0.00002 | ±0.0005 | 合格 |
表6-3颗粒物监测质控结果一览表
表七 验收监测结果
表 7-1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 3月 17-18日,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7.3 噪声监测结果
表7-2噪声监测结果
表 7-2监测结果表明,2023 年 3 月 17-18 日,该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续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7.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办公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
(2)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气无有组织废气,废气为无组织粉尘颗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标准。
- 验收监测结果
-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mg/m3) |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最大值 | 限值 | |||
2023/03/17 | 厂界上风向○1# | 颗粒物 | 0.202 | 0.192 | 0.187 | 0.202 | 1.0 |
厂界下风向○2# | 0.342 | 0.388 | 0.320 | 0.388 | |||
厂界下风向○3# | 0.313 | 0.280 | 0.292 | 0.313 | |||
2023/03/18 | 厂界上风向○1# | 0.208 | 0.198 | 0.203 | 0.208 | ||
厂界下风向○2# | 0.392 | 0.377 | 0.402 | 0.402 | |||
厂界下风向○3# | 0.320 | 0.335 | 0.358 | 0.358 |
表 7-1监测结果表明,2023年 3月 17-18日,该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7.3 噪声监测结果
表7-2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日期 | 点位编号 | 监测结果(dB(A)) | |
昼间 | 标准限值 | ||
2023/03/17 | ▲1# | 53 | 60 |
▲2# | 52 | ||
▲3# | 52 | ||
▲4# | 52 | ||
2023/03/18 | ▲1# | 52 | |
▲2# | 51 | ||
▲3# | 52 | ||
▲4# | 51 |
表 7-2监测结果表明,2023 年 3 月 17-18 日,该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续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7.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食堂、办公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
(2)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气无有组织废气,废气为无组织粉尘颗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排放标准。
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项目废水不外排。本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混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食堂、办公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
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
求。2022 年 3月 17-18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外 1m 处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污泥、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品。其中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
项目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手套除外)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项目生产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直接外购石瓜米,无尾矿加工流程,固无有组织废气。
- 废气:
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
求。2022 年 3月 17-18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外 1m 处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一般固废主要包括污泥、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品。其中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交由石粉企业回收利用;除尘器收尘和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
项目危险废物(含油抹布及废手套除外)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含油抹布及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肥田,不外排;生产废水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收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项目生产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直接外购石瓜米,无尾矿加工流程,固无有组织废气。
续表八 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工程的建设认真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设置了环境保护管理机构,管理规章制度较完善,环境监测计划得到落实。
综上所述,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境质量指标满足相关要求,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1、项目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各项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包括应急措施、环保设备及运行记录及其他环境统计资料。
3、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综上所述,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入试运行以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环境质量指标满足相关要求,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1、项目对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各项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档案,包括应急措施、环保设备及运行记录及其他环境统计资料。
3、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环保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浠水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
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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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浠水 (略) 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浠水 (略) 建筑用砖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地点 | 浠水县蔡河镇汪家坳村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性质 | R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 115°24′30.051″E;30°33′3.335″N/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建筑用砖1000万块 | 实际生产能力 | 年产建筑用砖800万块 | 环评单位 | 湖北黄达 (略)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略) 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 审批文号 | 浠环审[2022]32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
开工日期 | 2022年 5月 | 竣工日期 | 2022 年 10 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浠水 (略)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浠水 (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浠水 (略)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湖北 (略)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116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 | 所占比例(%) | 4.31 | ||||||||||||||
一期实际总投资 | 900 | 一期实际环保投资(万 | 30 | 所占比例(%) | 3.33 | ||||||||||||||
废水治理(万元) | 5 | 废气治理(万元) | 10 | 噪声治理(万元) | 2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1 | 其他(万元) | 2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2160 | ||||||||||||||
运营单位 | 浠水 (略)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验收时间 | 2023年 04月 | |||||||||||||||
污 染物 排放 达标 与总 量控 制 ( 工业 建设 项目 详填 )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废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烟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VOCs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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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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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营业执照
附件 3 项目用地证明
附件 4监测数据报告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项目周边关系图
现场验收
- 验收意见及验收签到表
- 工况调查表
- 危废处置承诺书
- 现场图片
- 生产车间全貌
(2)现场产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