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场 (略) 承接粮食质量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场 (略) :
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 (略) 场 (略) 承接粮食质量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市监字〔2024〕39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 (略) 场 (略) 承接粮食质量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场 (略) 承接粮食质量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
二、拟建地点:崇仁 (略) 办公室四楼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 (略) 场 (略) 承接粮食质量检测站实验站改造工程,项目改造面积190.66平方米,其中包括水电安装、污水、楼地面装饰190.66平方米、墙面装饰474.48平方米、天棚装饰183.6平方米、门窗安装36.54平方米、实验室家具设备等。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32.#元,资金来源为崇府办抄字〔2024〕499号资金文县财政统筹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2412-#-04-05-#
七、建设期限:2024年12月至2024年2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 (略) 场 (略)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