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公安局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中发现,该单位工程建设存在项目施工与设计不符、结算审核套取高规格单价计算,导致工程款多付等问题。不仅影响工程建设质量,也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亟需引起高度重视。
究其原因:一是工程管理水平薄弱。项目管理人员多为非工程专业人士,缺乏相应的工程专业素养,管理水平有限,管理与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二是监理人员监管缺位。监理人员项目跟进不及时,项目监管不严,未能及时发现并向业主反映实际施工与设计要求不符等问题。三是审价机构履职失位。结算审核把关不严,未能实质性审查项目建设内容,导致审价报告与实际施工存在偏差,多计工程款。如“ (略) 社会管理应急联动指挥用房、交警大队业务技术用房及交警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工程(室内装修)”项目存在5项施工内容与结算审核不符,经重新审价,核实多付工程款14.*元。
为此,审计建议:业主单位提升工程管理水平,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聘请工程专业人员协同管理等方式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业主单位管理监督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健全三方单位履职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结算审核单位职责及执行业务规范,通过开展自查互查等多种方式评价履职情况,将评价结果与参与投标资质挂钩,倒逼各方各尽其职,形成良性行业风气。
(财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