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05
(略) 场-建筑公司-先锋村等2 (略) 建设项目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尼雅镇 | * | ||
民丰县交通运输局 | 艾散江·麦提玉苏普 | ||
214 | 7 | ||
2024-11-30 | |||
改建 | |||
改 (略) 1.28公里,改 (略) 1.03公里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方采取运输车里密闭车斗措施后通过空气排放至大气 |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沉淀措施后通过吸水车排放至指定垃圾场 | |||
环保措施: 及时将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运出场外,废弃土石方首先考虑用于取土场取土坑回填,不可回用部分以及其他建筑垃圾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运输过程中应做好密闭措施,防止沿途撒漏。 | |||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居民区、学校等声敏 (略) 段施工前应告知收影响人群,听取并采取群众合理意见,施工时设置临时屏障 | |||
有环保措施: (略) 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越界施工破坏周围植被,切实做好施工规划,划定施工活动范围,样而按照政府批准的料场进行取料作业,严格控制取料面积和取料深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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