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东丽开 (略) 24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东丽 (略) 镇出让一区集中供热/供冷项目(供热/供冷站部分) | 天津金茂春华智慧能源 (略) | (略) 东丽区金钟街思源东道以南、规划诚锐道以西 | 天津创 (略) | 本项目投资*万元,建设1座能源站(含锅炉房及制冷机房),购置安装3台4.2MW燃气锅炉、2台10.5MW燃气锅炉、3台14MW燃气锅炉、2台4.96MW的直燃型烟气余热回收热泵、2台热源塔热泵机组(辅助锅炉使用)、空气源热泵(辅助锅炉使用)、水源热泵(辅助锅炉使用)、冷水机组等供热/供冷系统。 | 1、大气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气锅炉及余热回收热泵产生的二氧化硫、颗粒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烟气黑度。本项目2台10.5MW、3台4.2MW的锅炉及2台4.96MW直燃型烟气余热回收热泵经低氮燃烧器后,通过1根40m高的排气筒P1排放,3台14MW的锅炉经低氮燃烧器后,通过1根40m高的排气筒P2排放。燃气锅炉及余热回收热泵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2、水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同软水制备排水、软水设备反冲 (略) (略) 排入东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总排口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各类热泵机组、锅炉配套鼓风机、开式横流热源塔等设备。为减少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设备减振、声屏障等。采取措施后,东、南、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限值,西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常温海绵铁等,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或利用;生活垃圾 (略) 管理委员会清运。 | 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18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