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庄单元XN-02-02-03B-1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市政景观配套工程
重要通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外庄单元XN-02-02-03B-1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市政景观配套工程【项目编号:A**(JS2023-024X-HS)】的重要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76页修改为“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问题,应当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2、招标文件第76页修改为“(2)本工程结算价格以审核为准,如为中介审核,则结算审核相关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执行,由发包人支付基本费,由承包人支付追加费及核增部分费用, 承包人支付给中介审核单位。如为国家直审或复审项目,结算价格及审核费以财政局、审计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结算审核相关费用按国家审核成本收费规定计取,发包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支付审核基本取费部分,剩余的审核费均由承包人支付,并由发包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
3、招标文件第60页修改为“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第一次支付总费用的50%,其余费用在路面面层浇筑前单独支付完毕。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
本次重要通知内容作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重要通知内容有冲突的,以此重要通知为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招标人:湖州房总 (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 (略)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