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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公安局大数据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24-2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淮滨县
一、招标条件
本淮滨县公安局大数据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03.39 万元,招标人为淮滨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淮滨县公安局大数据智慧侦查中心建设,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淮滨县公安局大数据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淮滨县公安局大数据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六条 第 3 款之规定:按照本
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
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证
书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说明:
4、4.1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
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
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
出承诺);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
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略) ”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
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
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2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投 标 企 业 登 录“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信 阳
市 )(http://**)”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 CA 数字证书
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
(*.XYZF 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 (略) 电子招
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淮滨县公安局大数据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
证书)登*会员 (略) 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24-21
2、项目名称:淮滨县公安局大数据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8 元
最高限价:*.28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淮滨县公安局大数据智慧侦查中心建设项目(详细内容及参数见招标文件第
五章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5.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包
5.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需求及行业标准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120 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六条 第 3 款之规定:按照本
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
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的资质证
书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他说明:
4、4.1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
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
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
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
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
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障
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作
出承诺);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
国执行 (略) (http://**.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 (略) ”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招标代理机构在开
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投标人有相
关负面信息的,则该投标人的投标视为无效。
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
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07 月 29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0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 (略) (河南省、 (略) )(http://**)”
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会员 (略) 上投标;
3、方式:
3.1 投 标 企 业 登 录“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信 阳 市 )
(http://**)”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自行选择 CA 数字证书服务
商,线上、线下办理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下载招标文件(*.XYZF
格式),下载后需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3.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
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略) (略) 电子招投标
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 格式)。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淮滨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
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 (略) (略) 网站首页— 下载中心—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 淮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376-*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
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淮滨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滨县公安局
地 址:淮滨县乌龙大道中段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淮滨县滨湖街道办 (略) 农商智慧城 9 号楼 304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