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略)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 (略)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 (略) 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按照区、市两级有关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康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康马县生态环境分局、康马县水利局联合对我县城区范围内的黑臭水体情况进行排查。现将排查结果进行公示:
无新增黑臭水体;无返黑返臭水体。
以上排查结果,公示期为2024年8月10日至8月17日。
如有意见反馈,请在公示期内联系电话:*。
康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