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略) 令第411号)、《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57号)的有关规定,中江县信访群众接待服务中心、中江县仓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等2家事业 (略) 核准予以注销登记,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现予以公告。
2024年9月29日
中江县事业单位 (略) 注销公告第6期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销理由 | 设立时间 | 注销时间 |
1 | 中江县信访群众接待服务中心 | 唐代富 | 根据《中共中江县为机构编制委员会 (略) 民服务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江委编发〔2024〕6号)文件,中江县信访群众接待服务中心人员7人(事业编制8名)分 (略) 民服务中心。 | 2011-10-19 | 2024-07-22 |
2 | 中江县仓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 陈建国 | 根据中共中江县委办公室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中江县仓山镇委员会 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江委办〔2024〕28号),注销中江县仓山镇农民工服务中心。 | 2020-08-10 | 2024-0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