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康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康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2024年康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一、服务需求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发[2023]399号)开展2024年康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二、服务内容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及康平县 (略) 的工作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完成2024年康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三、服务目标
1、按照《自然资源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园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林地定级技术方案》、《辽宁省草地定级技术方案》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2024年康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
2、按照《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文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成2024年康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工作,编 (略) 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并按要求形成相关工作成果。
四、工作成果内容
1、园地基准地价成果:
(1)文字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园地级别分布图、基准地价图等;
(3)表格成果:包括基准地价成果表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4)数据成果:园地定级数据库、级别面积汇总表、其他相关成果数据表等。
2、林地基准地价成果:
(1)文字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中间成果图和最终成果图、基准地价图等;
(3)表格成果:包括基准地价成果表和基准地价修正体系表;
(4)数据成果:结果汇总表、数据库、其他相关成果数据表等。
3、草地基准地价成果:
(1)文字成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
(2)图件成果:中间成果图和最终成果图、基准地价图、基准地块图等;
(3)表格成果:包括基准地价成果表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4)数据成果:草地定级单元属性数据库、定级单元综合数据库、指标因素权重表、指标等级划分标准及其分值表、定级结果面积汇总表等。
五、质量要求
2024年康平县园地、林地、草地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项目工作必须符合国家、省相关技术方案和规程等,成果文件资料必须详实、准确、全面、科学合理。
六、编制依据: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
2、《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
3、《园地分等定级规程》(TD/T1071-2022)
4、《林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
5、《草地分等定级技术规范》(T/*)
6、《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
7、《林地估价技术规范》(T/*)
8、《草地估价技术规范》(T/*)
9、《辽宁省园地定级技术方案》
10、《辽宁省林地定级技术方案》
11、《辽宁省草地定级技术方案》
七、验收
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验收程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 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备案的土地估价机构单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3楼(康 (略) 2号, (略) 内)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县 (略)
地 址:康 (略)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允盛 (略)
地 址: (略) (略) 兴顺街56号,创富中心A303室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63.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云峰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允盛 (略)
账号:*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