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各代理机构参与报名。
一、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VGBZCH-F4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采购代理服务 | 通过简易询价方式在 (略) 境内征集地方 (略) 购代理机构协助我单位完成工程、服务、物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全过程,并承担采购项目咨询、技术服务工作,本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1年。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及保密要求。
(四)不得为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供应商黑名单中供应商。
(五)供应商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必须是其主营业务。
(六)供应商对项目进行报价的,需在 (略) 城区须具有自己的招投标实施场所。
(七)供应商须在中国 (略) 或甘肃省 (略) 完成采购 (略) 上登记备案。
(八)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中国 (略) 》和《 (略) 》无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投标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
(十)供应商能够近期正常组织招标活动,并按照我部的时间要求组织开展招标活动。供应商对项目进行报价的,公司注册地在 (略) , (略) 有固定经营业务场所,具有开评标场所,内部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音视频资料录制以及档案管理配套设施设备。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略) 。
(三)报价方式:密封邮寄或现场递交;报价文件和报名文件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纸质版,并密封、签字、盖章。
六、注意事项:
(一)报价方自行承担参加本次询价所产生全部费用。
(二)报价方应当保证其申请文件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文件、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预审和后续采购的,我部将报请采购管理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禁止其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
(三)评审办法:基准价法。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 (略) 》(http://**)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邮箱:*@*q.com
地址: (略) 城关区
邮政编码:*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