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完善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经开区综〔2024〕1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完善提升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406-*-04-01-*)建设, (略) 政基础设施,满足污水处理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闽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闽清省级经济开发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为雨水工程、排洪渠工程、防汛设备采购、 (略) 等排水防涝项目。新建滨水步道约850m,排洪渠道550m,新建三座初雨调节池及配 (略) ,采购排涝泵站、移动泵车等防汛设备, (略) 。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00.*元,工程预备费937.*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购买服务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43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