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招标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16、(2)“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 4.4.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只允许银行转账和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模式,不接受银行保函(纸质)。投标单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用 (略) 上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通过江 (略) 金融服务系统选择电子投标保函,开具保函的保费应当从投标人对公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交至保函开具人企业帐户,若发现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保函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按视为串通投标 (略) 。操作流程可登录江西省 (略) 查看,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变更为“(2)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 4.4.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允许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担保保函模式,不接受银行保函(纸质)模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其他地方不调整,开标时间不改变。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