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 (略) 清溪 (略) 委托,组织清溪镇香芒东路127号之一101商铺出租项目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参与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QXZCJY23101
项目名称:清溪镇香芒东路127号之一101商铺出租
交易面积 | 占地面积:约85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85平方米 |
租用年限 | 3年(无免租期,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
资产地址 | 清溪镇香芒东路 |
交易底价 | 每月¥14080元(大写:人民币*万*仟零**元整) |
交易保证金 | ¥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经营使用,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不得经营餐饮行业(西饼、蛋糕、奶茶、简餐、咖啡店除外)。
三、说明及要求:1、公开叫价,价高者得,以月租金作为基数,以人民币200元为一个增加幅度,也可以递增一个增加幅度或不低于增加幅度的数额;
2、商铺由竞得人自行出资装修(包含水表、电表),但不得损坏和随意改变楼房主体结构,如需改建, (略) 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后,该装修 (略) 所有;
3、租赁期内,竞得人不得将商铺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转借给第三方经营使用。 (略) 发现,商铺不是由竞得人自主经营或工商登记信息中无法证明与竞得人关联的,除竞得人能提供相关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外, (略) 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该商铺,且依法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
4、有关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5、租赁期内,由于竞得人原因造成火灾或其它事故,均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略) 的全部经济损失;
6、 (略) 同意,竞得人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经营用途。尤其是不得经营危险品、污染性行业;
7、租赁期内, (略) 政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和规划等原因,需提前收回该商铺,资产公司提前三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须无条件 (略) ,资产公司不因此对竞得人作任何补偿和赔偿;
10、其 (略) 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下载附件详阅。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公告时间
本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 6月 15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3年6 月 27日下午17时30分。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人 (略) 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http://**.cn/trade)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平台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七、中标人资格审核提交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
八、看样时间
本中心组织看样时间为:2023年 6月27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竞投人敬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我中心统一安排。其余时间,请竞投人自行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投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23年 6月 28日下午16点30分 (略) 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十、交易保证金
竞投人于2023年6 月 29日上午11点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平台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账户名称: (略) 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账号获取方式: 由平台随机生成
开户银行: 中国 (略) 东莞清溪支行
说明:
1、竞投人登录平台,成功报名后,需点击“获取保证金账号”,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的由27位数字组成的账号;该账号仅用于该竞投人缴纳该宗交易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到网上交易平台生成的指定账户中,现金缴纳视为无效;
3、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4、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且退回时,可能产生一定费用,费用由竞投人承担,具体情况请咨询农业银行东莞清溪支行(联系电话:*)。
十一、竞投时间
本项目竞投时间为:2023年 6月30 日 下午15时00分00秒至2023年 6月 30日下午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二、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及有关事项
网上竞价结束后,中标人请于2023年7 月 5日下午16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携带第七条所列资料到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资产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中标后弃标或经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十三、其他信息
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请下载附件(下载网址:http://**.cn/trade)
其他公告发布网址: http://**.cn以及http://**.cn/qingxi/
十四、联系方式
(略) 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殷先生
联系电话:0769-*
联系地址: (略) 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资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