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5月24日拟对三门华道交通设施厂年产500万套塑料交通设施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台环建(三)示[2024]57号 | 三门华道交通设施厂年产 500 万套塑料交通设施项目 | 三门县珠岙镇樟树下村 | 三门华道交通设施厂 | 三门华道交通设施厂是一家专业生产塑料交通设施的企业,位于三门县珠岙镇樟树下村,租赁浙江 (略) 厂房一间进行生产,购置挤出机、压机、注塑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 500 万套塑料交通设施的生产能力。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 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近期清运,远期待区 (略) 建后纳管排放 (略) 污水处理厂 废气: 挤出、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 1 套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 根不低于 15 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 (略) 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区规范化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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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三门县海游 (略) 18号(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