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仓储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由新河县 (略) 以新批投资[202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发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新河县 (略) 院内。 2)建设规模:该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仓储设施总建筑面积2551.26㎡,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排架构造,基础形式为柱下独立基础十条形基础;其中折线形屋架、屋面板、槽型天沟板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施工;以及平仓的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地上笼通风工程、电气工程中的测温电缆、粮情监测系统以及平仓中各配电箱采购及安装。 3)合同估算价:#.23元; 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1 00:00至2024-10-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以下简称“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1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 (略) ”(开标地点: (略) 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 (略) 网、惠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新河县发 (略) 电话:0319-#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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