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泰土告字[2022]- (略) 经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安市自然 (略) 决定以挂牌的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项目名称:2022- (略) 地块( (略) :E4-05-03); (二)竞得人在开发建设中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得低于34%; (三)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等设施、排污管道、河流(水渠)及其附属设施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地块内如有地上建筑垃圾、高压线塔、国防光缆、电缆管线及地下管道、光缆等隐蔽性工程等情况的,由受让方 (略) 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土地平整、地上物清理和地下隐蔽工程拆 (略) 需费用。 二、竞买人资格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以下简称《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以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得的,地块不做分割,土地使用权人为出让合同的受让方,不能按联合竞买申请人各自出资比例分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二)竞得人必须按本公告及《泰山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确定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履行相关义务。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网上竞价,采取增加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出让金;未成交的,在挂牌(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三、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到泰安市自然 (略) 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个工作 (略) (略) 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履约监管协议》签订7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买人可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www. *** )分别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 五、公告及交易的具体要求 公告时间:自2022年 4 月 30 日至2022年 5 月 19 日止; 挂牌时间:自2022年 5 月20日至2022年5 月 30日止。 申请竞买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27 日11:00; 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27 日15:00(以到账时间为准); 报价时间:2022年5月20日9:00起; 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止; 六、各竞买人办理数字证书时需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网上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请查看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凡办理数字证书、按公告要求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资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交易。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网上交易仅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买申请和竞买报价; (二)本次网上交易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 (三)竞买人如对《挂牌出让公告》、《挂牌出让文件》和《交易操作须知》有疑问的,可分别咨询: 泰安市自然 (略) 联系人:张先生 郭女士 联系电话:0538- *** 、 *** 泰安市公 (略) 联系人:倪女士 吕先生 联系电话: 0538- *** (四)竞买人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含地上地下)在公告期( 2022 年 5 月19日前)未向市自然 (略) 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认可宗地达到建设要求,具备开工条件。土地成交后,对未发现的地下设施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地块承诺书》为资格审查必要内容。 八、泰安市自然 (略) 对《挂牌出让公告》和《挂牌出让文件》等附件内容负责解释。本次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泰安市自然 (略) 发布的更正说明或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地块宗地图 2、地块承诺书 3、泰山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地块规划条件(泰自资规条字[2021] (略) ) 5、资格审查需要提报的材料 6、泰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 7、履约监管协议书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 泰安市自然 (略) 2022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