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意见:
邱审环表[2024]007号
河北 (略) 优质胶原蛋白生产项目位于邱县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 (略) 南侧, (略) 部分现有厂房和部分行政楼区域,新建生产线和质检区,厂区地理中心坐标为:北纬36度49分34.616秒,东经115度8分26.427秒。本项目(一期项目)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本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的5%。
1、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意见及采用的环境保护标准,该环评文件可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1)废气:生产有机废气、异味采取控制操作温度、加强车间消毒、提取罐加盖等措施;质检废气采取涉及挥发试剂的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加强实验室管理、挥发性试剂使用后及时封闭等措施。(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 (略) 已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切肉机、离心机、纯化水机组、空气压缩机、中央空调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4)固废:脂肪、筋膜等杂质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渗透膜、空气洁净系统废滤材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3、本项目废水处理应依托具有完善环保许可手续且正常运行达标的污水处理站。
4、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15t/a;*:0.001t/a;SO2:0t/a;NOX:0t/a。
5、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按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要求,本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督 (略) 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负责。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主 (略) 生态环境局邱县分局,并按相关规定接受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