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前公示表 | |||
事项名称 | (略) 花园小区微改造项目建议书 | ||
申报单位 | (略) 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 建设单位 | (略) 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
建设地点 | 番禺区 (略) 花园小区及骏景居内 | 建设期限 | 2025年1月至2025年10月 |
总投资 | 2797.(略)元 | 资金来源 | 市、区财政资金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项目计划对番禺区 (略) 花园小区及骏景居进行微改造,用地面积约(略)平方米,建筑面积约(略).32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新增楼栋消防设施、空调冷凝水管、室外消防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维修楼栋门、楼道、 (略) 、、围墙、化粪池,更换门禁系统、楼道照明,改造楼栋供水设施、 (略) 、小区绿化、小区公共空间、出入口、非机动车泊位,治理建筑外墙,更换水表、室外照明设施,规范楼道三线,“三线”整治,外立面整饰,地面铺装。 | ||
审批科室 | 改革科 | 联系电话 | (略) |
电子邮箱 | *@*ttp://** | 邮政编码 | (略) |
邮政地址 | (略) 番禺 (略) 319号 |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 (以上应填写《 (略)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