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气化庆阳 ”天然气输气干线项目(宁县—和盛—西峰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庆阳金庆 (略) (略)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气化庆阳 ”天然气输气干线项目(宁县—和盛—西峰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4验收组意见“气化庆阳”天然气输气干线项目(宁县—和盛—西峰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