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龙 (略) 香榧苗木采购及种植项目(编号:QSZFCG *** ) (略) 如下更改:
* 、原招标文件第 * 页“第 * 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 * 、采购需求”第1小点苗木规格、数量:
序号 |
名称 |
苗木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香榧嫁接裸根苗 |
2+7嫁接苗,地径≥3.5厘米,苗高≥ * 厘米,土球≥ * 厘米 |
* |
株 |
|
2 |
香榧嫁接容器苗 |
2+4嫁接苗,地径≥1.5厘米,苗高≥ * 厘米;容器袋:直径≥ * 厘米,高度≥ * 厘米。 |
* |
株 |
|
合计 |
* |
株 |
|
变更为:
序号 |
名称 |
苗木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香榧嫁接裸根苗 |
2+7嫁接苗,地径≥3.5厘米,苗高≥ * 厘米,土球≥ * 厘米 |
* (含雄株 * 株) |
株 |
|
2 |
香榧嫁接容器苗 |
2+4嫁接苗,地径≥1.5厘米,苗高≥ * 厘米;无纺布容器袋:直径≥ * 厘米,高度≥ * 厘米。 |
* (含雄株 * 株) |
株 |
|
合计 |
* |
株 |
|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中第 * 页“技术资信分 * 分、商务报价分 * 分;满分为 * 分。”变更为:“技术资信分 * 分、商务报价分 * 分;满分为 * 分。”。第 * 页“商务报价评分( * 分)、价格权值为 * %。”变更为:“商务报价评分( * 分)、价格权值为 * %。”。
* 、原招标文件”第 * 章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中技术资 (略) 分:
评分 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略) 分( * 分)
|
类似项目 业绩 |
自 * 日到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 * 分。 (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0- * 分 |
企业荣誉 |
(略) 门授于龙头企业或农业科技企业的得3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0-3分 |
|
品种证明 |
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香榧品种鉴定(或认定、审定)证明的得4分;提供其他优良品系证明的得2分(提供证明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0-4分 |
|
质量保证 |
需提供香榧苗木产地检疫证明或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0-4分 |
变更为:
评分 内容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略) 分( * 分)
|
类似项目 业绩 |
自 * 日到至今,投标人具有同类项目(香榧苗木)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 * 分。 (提供合同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
0- * 分 |
企业荣誉 |
(略) 门授于龙头企业或农业科技企业的得4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
0-4分 |
|
品种证明 |
提供省级及以上权威机构香榧品种鉴定(或认定、审定)证明的得5分(提供证明(良种证)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0-5分 |
|
质量保证 |
需提供香榧苗木产地检疫证明或苗木质量检验合格证,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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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苗面积 |
投标人香榧育苗面积在 * 亩(含)~ * 亩(不含)得1分; * 亩(含)~ * 亩(不含)得2分; * 亩(含)~ * 亩(不含)得3分; * 亩以上的得4分(提 (略) 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0-4分 |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提供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其生产经营种类含香榧的得4分(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
0-4分 |
* 、凡原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均按以上 (略) , (略) (略) 。
龙 (略)
浙 (略) (略)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