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规〔2021〕 (略) )和《柳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略)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草拟了《三江侗族自治县 (略) 三江侗族 (略) 转发桂发改收费规〔2021〕 (略) (略) 校内课后服务费和午间住宿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略) 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26日(7个工作日)。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2年5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 (略) 物价股邮箱。联系电话:0772- *** ,邮箱: @@@ 63.com。
三江侗族自治县 (略)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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