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1日拟作出的包装基地及配套设施扩建技改项目—10万吨半敞开式酒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 系 人:张晓美
联系电话:0830-*
通讯地址: (略) 龙马潭区云台路88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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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包装基地及配套设施扩建项目—10万吨半敞开式酒库项目 | (略)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郎酒郎酒大道一段490号 | (略) 古蔺郎酒厂(泸州)有限公司 | 自贡 (略) | 本项目租赁四川 (略) 空闲用地,用地面积26343.39m2,建设5栋半敞开式酒库,不锈钢酒罐约132个,包含勾兑一、二区,调味区,放酒一、二区等配套设施建设,购置机器设备200余台(套)。建成后可新增储能10万吨。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经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浓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软水制备浓水和清洗废水依托已建污水处理站(两级厌氧(UASB厌氧+ABR厌氧)+缺氧+生物接触氧化+脱磷+二沉)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依托已建预处理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施工期装修废气。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的管理工作,落实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阀废气。储罐呼吸阀废气通过罐区安装自动喷淋降温措施及视频监控系统,设置高温温度报警阈值,提前布置输送管道,提高不锈钢储罐区基酒转输过程的自动化水平,避免人工转输导致的洒漏损失,严格按照相关储罐运行维护要求、物料转移和输送控制要求等进行管理,经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车辆噪声等。加强施工场地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轻或消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抽酒泵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抽酒泵等设备安装在专门设备间内,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隔声罩等措施;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在厂界周围植树绿化,充分利用距离衰减和草丛、树木的吸声作用进一步减轻设备运行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应减速慢性,禁止鸣笛,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土石方。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进行规范堆放、及时清运至城建部门制定的地点;控制回填土临时堆放场占地面积和堆放量,并在土石堆上覆盖塑料薄膜,在临时堆放场地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导到沉淀池预处理;土石方用于场区的回填和平整,不外运处理。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等。生活垃圾通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石英砂、废活性炭等过滤材料由厂家更换回收或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回收或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