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潼南区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 已由 (略) 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潼规资发【2023】5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潼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土地整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 (略) 潼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9-10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9标段:古溪镇廖家村; 10标段:古溪镇狮桥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9标段 | 潼南区上和镇团山村土地整治项目 | 潼南区上和镇团山村 | 建设规模为260.2334公顷,新增耕地28.9526公顷,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
10标段 | 潼南区上和镇后沟村土地整治项目 | 上和镇后沟村 | 建设规模为320.7421公顷,新增耕地33.7169公顷,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标段总投资概算金额约995.59万元,10标段总投资概算金额约1052.5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9标段工期为:180日历天,10标段工期为: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潼南区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共分为10个合同段招标,9标段为潼南区上和镇团山村土地整治项目,10标段为潼南区上和镇后沟村土地整治项目。
2.7 其他: 投标人只能对本批次10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对二个或二个以上进行投标的,所投标段均视为无效,按否决投标处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没行政主管部门颁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本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略) 潼南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 | 代理机构: | (略) 升益 (略) |
地址: | 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225号 | 地址: | (略) 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融创金贸时代12栋11-7 |
联系人: | 黄老师 | 联系人: | 江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023-*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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