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过氧(略)酸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致各位供应商:
我院就过氧(略)酸采购项目面向社会进行询价采购。
欢迎具备相关合法合规资质、具有相应 (略) 将相关资料 (略) (略) 采招办(仲景13楼采招办办公室),递交资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17:00时(可接受邮寄,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参数详见附件。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监督部门:监察室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25-(略)
联系地址: (略) 美丰大道中段 邮编:(略)
(略)
2024年11月21日
供应商报名须知
供应商报名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资质:
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电话及委托人联系电话)、售后、方案等行业要求的相关资质。报价单,需密封。
2、要求:
①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或相应承诺书(详见附件1)。
②以上 (略) 鲜章,除报价单密封,其余资料均需装订成书(一正两副),编注目录及页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拒收资料,不予报名。
3、友情提醒:
本次购置前论证及询价内容的项目需求主要由需求部门提供,供应商应仔细检查询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残缺,资质要求、项目要求、技术参数等含有排他性、唯一性(单一来源除外)表述的,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送达并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询价人理解并接受公告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询价结束后针对公告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供应商对本次询价有质疑的,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询价授权人以书面形式送达并签收。
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可臆测。不能提供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未经签收的、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凡质疑不成立的事项,有一项将给予供应商三年 (略) (略) 采购活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