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江津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电话:023-*。通讯地址: (略) 江津区鼎山大道742号,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 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略) 厂房改扩建项目 | (略) 江津区德感工业园 | (略) 江津区 (略) | 重庆精创 (略) | 改扩建生产厂房面积约*.59m2,建设风电、船舶、矿山、冶金、航天等配套铸件、锻件来料加工生产线,年加工铸件、锻件*件/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1、废气:喷砂、喷锌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同一根22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喷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2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两条磨削烧伤检测线产生的废气设置1个酸雾洗涤塔处理,然后经22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污染物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新建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进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体废物:废边角料、废钢丸等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 (略) 综合利用;含油废金属屑、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 (略) 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要求。 | (略) 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了备案证(编号:2309-*-04-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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