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略) 天力恒丰钢结构
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 真:022-*
通讯地址: (略) 宁河区芦台街金华路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钢结构生产线项目 | (略) 天 (略) | (略) 宁河区经济开发区十纬路 7 号 | 世纪鑫海(天津) (略) | 本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 (略) 宁河区宁河经济开发区十纬路7号, (略) 鑫 (略) 现有闲置厂房建设钢结构生产线项目。租赁面积约为1710m2,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安装相关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钢结构9900吨。 | 1、油烟:本项目食堂应使用清洁能源,并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通过1根不低于17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气:本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可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制孔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激光切割机自带收尘设施收集、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万向柔性集气臂收集,以上废气经收集后共同由1台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1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口收集后,分别经滤筒除尘器1#、滤筒除尘器2#净化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21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调漆、喷漆(含洗枪)、晾干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后,须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工序及生产车间的环境管理,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3、废水: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4、噪声:本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钢砂、废布袋、除尘灰及焊渣分类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漆渣、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过滤材料、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含漆沾染废物须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城管委定期清运。 | 2023.8.8 — 2023.8.14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