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 (略) 商务主管部门初审,依据《省服务业委关于做好 (略) 场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意见》(辽服发2014年第32号)、《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 *—2004)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拟变更或办理下列加油站经营批准证书的有关项目,现予以公示:
1、 (略) 顺达加油站,地址: (略) 东洲区雷锋大道东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伟,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F1056。
企业法人变更为:张成洪。
企业名称变更为: (略) (略) (租赁经营)。
2、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 (略) ,地址:新宾满族自治县红升乡红升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孙忠良,经营批准证书编号:LF3001。
企业法人变更为:赵士礼。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五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信函、亲 (略) 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
通信地址: (略) 商务局 邮政编码: *
(略) 商务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