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关于反馈秦岭有关问题整改督察情况的函》(自然督察西函〔2019〕15号)和《 (略)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未完成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渭市字〔2020〕31号)及《 (略)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 (略)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销号办法>的通知》(渭秦岭办函〔2020〕88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问题
25度以上坡耕地多,全面退耕还林还草与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目标责任落实的矛盾突出。积极争取国家核减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工作没有相关进展。
二、整改措施
(略) (略) 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我市按照《全国“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和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扎实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数据成果已经自然资源部验收。 (略) ( (略) )耕地保护任务573.0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492.5万亩,最终划定耕地保护面积573.0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492.8万亩,较上一轮规划明确的799.5万亩耕地保有量、751.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相比,分别减少226.46万亩和259.1万亩,减幅为28.33%和34.46%。依据2022年9月30日“自然资办函〔2022〕2080号”文件, (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已正式启用,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中已无25度以上坡耕地。
五、整改完成时间
问题已于2022年9月完成整改。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共7天。
受理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电话:0913-*
联系地址: (略) 民综合服务中心主楼5楼511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