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洪涝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宋隆水闸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310-*-19-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金渡镇宋隆水闸。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1.出口段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包括下游护坦底板工程、水闸出口段消力池底板工程,海漫段工程、防冲槽工程、出口段钢筋混凝土底板工程、水闸与泵站连接扭面工程、涵闸土洞灌浆及两侧充填灌浆工程、进口挡墙裂缝加固工程、出口箱涵分缝加固工程、其他工程( (略) 灯及安全栏杆)。2.水闸安全监测工程。主要包括变形监测、渗流监测、水位监测。3.水闸标准化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防汛物资、界桩、标识牌等。4.水闸管理房加固工程。5.水闸信息化工程。项目为Ⅲ等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7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2815.*元,其中:工程费1718.*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28.*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9.*元、预备费179.*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优先安排上级债券资金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