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抓紧落实2022年第三批重大生态环保督 (略) 级入库问题签收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问题线上销号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就 (略) 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办问题(编号*)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整改问题
(略) 梧桐街道北沈村西北角有数千吨建筑垃圾倾倒堆放在运河边的空地上,该场地位于运河备用饮用水二级保护区内。
二、整改时限
2023年1月31日
三、整改目标
完成点上整改,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建筑垃圾违法倾倒行为。
四、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 (略) 梧桐街道钱林村北沈村倾倒的建筑垃圾立即开展清理并覆土;二是对该倾倒点位设立限高和监控装置,强化日常监管,严防再次被倾倒情况发生。
2.举一反三。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运河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沿线两岸开展同类型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建筑垃圾随意倾倒问题。
3.完善机制。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建筑垃圾违法倾倒行为。
五、整改完成情况
1. (略) 梧桐街道办事处收到问题交办后,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进行调处,并对场地上偷倒的建筑垃圾组织清理,同时对清理后的场地进行覆土。为防止该场地被再次倾倒,重新完善了限高装置和视频监控,同时加强巡查和监管。
2.部署开展建筑垃圾倾倒“举一反三”排查,重 (略) 运河备用饮用水源保护区沿线两岸涉及的梧桐街道、乌镇镇、石门镇等区域,对存在建筑垃圾等违规倾放堆放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清理。
3.落实建筑垃圾治理工作职责,制定出台《20 (略) 建筑垃圾治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略) 建筑垃圾处置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等,压实属地责任、强化源头管控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建筑垃圾违法倾倒行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共7天。
联 系 人:朱亚明
联系电话:0573-*
联系地址: (略) 校场东路1700号
(略) 生态环境保 (略) 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