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先锋镇移民安置区农村饮水、山坪塘整治等工程
补遗书(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补遗一:评标办法修改如下: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技术部分30分; 2.商务部分6分; 3.经济部分64分。 |
2.2.2(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其他因素加分项 | 2分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的水利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每有1个得1分,共评审2个奖项,最多得2分。 注:该部分加分内容证明材料装入商务部分资料中,国家级奖项是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评选的“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联合体投标的,奖项由联合体各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
3.2.1(3) | 经济部分得分(C) | 投标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及本章第2.2.2(3)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64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总报价得分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补遗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
招 标 人: (略) 江津区先锋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4年9月10日
[**].CQ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