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城东西片区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排水监测子项目建设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4日
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项目名称:炎陵县城 (略) 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排水监测子项目建设
委托方(#方): (略) 管理和 (略)
受托方(#方): 湖南 (略)
签订地点: 湖南·炎陵县
签订时间:2024 年 11 月27 日
合同正文
项目名称:炎陵县城 (略) 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排水监测子项目建设
委托方(#方): (略) 管理和 (略)
受托方(#方): 湖南 (略)
2024年11月20日,炎陵县城 (略) 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排水监测子项目建设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经评审小组现场评审,采购人确认,确定湖南 (略) 为成交供应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内容
(略) 管理和 (略) (以下简称#方)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认委托湖南 (略) (以下简称#方)服务炎陵县城 (略) 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排水监测子项目建设(以下简称项目)。
本合同所有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后,建设成果包括: (略) 和井盖设施普查、 (略) 理和入库、智慧排水监测系统应用建设、 (略) 、系统集成与部署培训、兼容和共享。本项目的具体服务内容详见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建设方案。
二、项目工期
工期为60天,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并提交所有成果。
三、付款方式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万#仟元整(¥#.00元)。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本合同费用为含税价格,#方向#方提交真实合法的等额发票后,#方按照下述付款条件支付。
3、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方按照合同约定安排人员进场,报#方审核报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元)。
验收合格并按规定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部结清余款。
4、#方账户信息(账号信息如变更需#方提供书面通知至#方):
账户名称:湖南 (略)
税号:#MA4PU8RF7G
地址: (略) (略) (略) 南门口(飞达大厦)407房
电话:#
银行账号:#305
开户行: (略) 长沙东塘支行
四、权利与义务
(一)#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要求#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质量标准完成炎陵县城 (略) 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排水监测子项目,并独家享有#方交付的,技术成果的全部权利。
2、有权就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质疑和建议,要求#方限期整改。
3、#方未按时提供项目技术服务成果,或者项目未通过验收,有权要求#方进行修改、重做,所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方承担。
4、#方发现#方人员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不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或者存在其他情形影响项目实施、不适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有权要求#方更换合格人员替换,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5、根据#方计划,及时选定操作人员与专业维护人员,接受#方提供的技术培训,并安排培训时间与地点。
6.按照合同如期向#方支付合同款。
(二)#方权利与义务:
1、#方所提供及开发的软件必须是正版或自行开发的,#方不因为#方对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2、#方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和建设方案要求进行软件系统开发设计。
3、#方提供及开发的软件必须是无毒、清洁的,如因#方提供及开发的产品原因造成的#方损失由#方负责。
4、#方必须对#方指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内容包含设备及软件的安装、操作使用、维护等。
五、保密义务
1、#方需制定详细可行的安全保密措施,#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将本项目涉及到的有关对方的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2、#方应保证投入项目所有人员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方的相关保密制度,加强对投入人员保密方面的教育管理以确保履约过程中涉及到的机密不对外泄露。
3、由于#方过错导致的本项目资料泄密的,#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按照#方实际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同时还应赔偿#方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项目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六、成果所有权
1、项目的所有成果(包括电子数据、文本及相关资料)知识产权归#方所有;未经#方书面许可同意,#方不得利用本合同产生的项目成果。
2、#方非经#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本项目的技术成果、技术资料和文件。如#方违反本条的规定,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赔偿#方的损失。
3、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提前终止和解除)。#方均有权利用#方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并且#方引用#方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方所有,#方可依法享有就该项技术成果取得的精神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权利。
4、#方应保证提供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第三方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方承担,#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的,有权向#方追偿遭受的一切损失及主张权利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公证费等)。
七、验收
1、项目建设完工后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和满足其他相关要求、质量要求等,并通过上级的核查及验收。
2、若属于#方原因致使项目未通过验收,#方应当排除故障,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验收合格。
3、若属于#方原因致使项目未通过验收,#方在排除故障过程中,如产生新的费用,双方应协商解决,再进行验收。
八、质保期与售后
1、#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对提供免费一年的质保和运行维护期,期限从验收合格并按规定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定后10个工作日起开始计算,免费质保和运行维护期内,#方应承担本项目软硬件运行维护、错误修正等服务工作。
2、如系统发生故障,#方应在2小时内响应售后服务,一般故障应在 24小时内解决,如发生重大故障,需及时向#方汇报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3、系统运行期间内的功能调整设计及实施开发工作双方另行协商。
4、#方保证在一年质保期后,除因硬件本身问题或硬件操作系统引起的系统软件无法使用的情况以外,对本合同中#方提供的系统软件予以终身质保。若#方更换硬件且硬件操作系统版本与更换前保持一致,#方负责重新部署系统软件且确保运行正常。
九、违约
1、合同签订后,若#方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方赔偿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方未按期提交成果文件及资料,自迟延履行之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零点五向#方支付违约金;#方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方可选择解除合同;因#方逾期或因#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方解除合同的,#方应向#方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总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及承担#方为主张权益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函费用、公告费、差旅费等。由于#方工作不当而造成#方经济损失的,#方应向#方赔偿损失并支付合同总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及承担#方为主张权益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保函费用、公告费、差旅费等。
2、#方出现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数据资料,提供的报告、数据等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有严重缺陷等情况,#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方应向#方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同时应向#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在项目免费质保和运行维护期内,由于#方的原因造成的#方直接经济损失由#方负责赔偿,由于#方操作人员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方负责赔偿。
4、##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尽量避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该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由于不可抗力严重影响合同的,有关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之事宜,由##双方及时友好协商解决。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实施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供应商从事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亡、人身疾病及财产损失或涉及其他法律问题,与采购人无关,均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自行负责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费用。
2、 (略) 和井盖普查以实际普查数量结算费用。
3、供应商须承诺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工期完成项目建设,保证实现炎陵县城 (略) 排水管道改造项目排水监测系统与炎陵县数字城管系统及炎 (略) GIS系统的兼容和数据共享,在本项目建设中预留与这两套系统的接口,并将普查数据完整且全面的导入两套系统,完成无缝对接和资源共享,确保两套系统都能进行实时监测和正常运行。若因供应商工期延误或技术等原因导致无法实现与炎陵县数字城管系统及炎 (略) GIS系统的兼容和数据共享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将不支付任何费用,并保留向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4、本合同一式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方#份,#方 # 份。
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方:(公章) #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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